你們的光當在人前照耀,不是炫耀
圖: 耶穌顯聖容。
主內的兄弟、姐妹:
今天,耶穌邀請我們認真面對信仰、精闢理解信仰,而後
,全然投身其中。
我們時而漫不經意地把信仰看成一種盲目的距躍,服從一
道目標尚未清楚的命令,踏上一趟莫名的冒險旅程。
我們常以亞巴郎做為這麽一個信仰的形象和模範,引述的
依據就是這主日的第一篇彌撒讀經(創十二1~4a)。
那時, 天主召喚亞巴郎離開他熟悉的故鄉,到一個
天主將要指給他的地方過新生活;亞巴郎遂照
天主的吩咐,動身起程。
由於亞巴郎的服從和聽命、做出信仰的距躍,我們都稱讚
他是我們眾人的「信德之父」(羅四17)。
信德,的確需要全然交付自己;有信德的人確實也會做出
以上的信仰行為。
然而,這些行為卻是信德的結果,並非信德的起點;信德
,從不始於魯莽的衝動,信德拒絕輕信不合理的話,就像
耶穌拒絕聽信魔鬼的話那樣。
唯獨有了信德,才能做出信德的行為;信德的基礎在於人
意識到誰值得他信賴、誰應該得到他全然的交付、誰是他
忠心跟隨的物件,其間有著意義和利益的衡量,即使是亞
巴郞,必定也少不了這一個做出衡量的考慮。
亞巴郞之所以能夠爽快地遵從 天主的命令,是因為他早
已認識 天主, 天主是他的朋友(依四一 8;編下廿 7
;雅二23);而且, 天主給他開出的條件也很好:
天主要使他成為一個大民族、要祝福他、使他成名、成為
一個福源(創十二 2)。
同樣的,信仰耶穌也不能僅憑自己的一時興起,猶如追求
時尚潮流那般;我們需要衡量自己的信仰意志,為自己的
信仰負起責任、造就生命。
耶穌就是如此勉勵我們;在做祂的門徒之前,需事先籌算
代價,一如建塔前得先籌算費用、與別國交戰前要先籌算
兵力,免得惹人笑話,自取其辱。
祂說:「如果,誰來我這裏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
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
的門徒。不論誰,若不揹起自己的十字架、在我後面走,
不能做我的門徒」(路十四26~27,參閱:28~33)。
但是,若我們做了祂的門徒,耶穌又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
們,你們這些跟隨我的人,為我的名捨棄了房屋、或兄弟
、姐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或田地的,必要領取
百倍的賞報,並承受永生」(瑪十九28~29)。
由此可見,信仰並非一種盲目的距躍,是一個慎重的決定
,目標在於永生。
主日福音從「六天以後」說起,給我們敘述耶穌顯聖容的
事蹟;這同一個事蹟,聖史瑪竇說是在「六天以後」發生
(瑪十七 1),聖史路加卻說「大約過了八天」(路九28
);其實,他們倆人所說的,都是一個星期以後的同一天
,只是他們數算的方式不同而已。
若連同頭尾的天數加在內一起數算,就是「過了八天」,
比如這個主日是上個主日的第八天;若扣除頭尾的天數,
那就是「六天以後」;因此,為能更加瞭解耶穌顯聖容的
事蹟,我們需要回顧一個星期前發生的事。
一個星期前,耶穌向門徒們說明:祂必需受許多苦,並將
被殺;但是,第三天,要復活(瑪十六21)。
耶穌也向他們清楚解釋,做祂門徒的要求:該棄絕自己,
揹起自己的十字架,勇於為祂的緣故犧牲自己的性命(瑪
十六24~25)。
這一整個星期來,門徒們都在心裏思考,既然明知耶穌這
位師傅必需受苦和被殺;那麽,還要跟隨祂、做祂的門徒
嗎?
跟隨耶穌的意義何在?
做耶穌門徒所得的利益真的能抵償所受的損失嗎?
這是活出信仰的衡量、負責任地回應 天主召叫的思量;
成熟的信仰要求知情和熟慮的決定,決定後就義無反顧。
為了幫助門徒們做決定,耶穌領他們上了一座高山,叫他
們預見祂的光榮,讓他們明白 天主忠信的照料。
在高山上,門徒們看見「耶穌面貌發光有如太陽」(瑪十
七 2);「有如太陽的光」,指的是非常耀眼的光、無法
直視的光,這光雖然吸引人趨近,卻也委實令人懼怕。
門徒們很想親近耶穌、想搭帳棚與祂同住( 4 節);同時
也「俯伏在地,非常害怕」( 6 節),就如梅瑟在接受了
天主十誡後,因他曾與 天主說過話,臉皮便發光那樣,
致使「全以色列子民一看見他的臉皮發光,都害怕接近他
」(出卅四30)。
梅瑟當時剛與 天主在一起四十天、四十夜之久;因為,
他與 天主說過話,並接過了 天主的話,也就是盟約的
「十句話」(28節),就臉皮發光。
現在,聖史瑪竇要告訴我們一個更偉大的事實:耶穌是新
梅瑟,祂比梅瑟更親近 天主;祂不只四十天、四十夜與
天主同在,祂天天與 天主同在。
祂不只是接過了 天主的話而已,祂自己就是 天主的話
,祂是 天主的愛子, 天主所喜悅的(瑪十七 5),在
祂內散發著 天主的光榮。
從高山下來的時候,耶穌囑咐門徒們,在祂由死者中復活
以前,不要將所看見的事告訴任何人。
這是因為,耶穌在山上顯示的光榮,是祂復活的光榮,這
光榮不是孤立的,總是與祂的苦難和死亡相連,藉此表明
這是救贖性的光榮,免得門徒們在還沒體驗到祂的死亡和
復活之前就大談特談這光榮,以致這光榮被神奇化,因而
削弱這光榮的真實意義。
那是耶穌做為基督的意義,也是我們做為基督徒的意義;
我們的信仰是救贖性的信仰。
耶穌顯示的光榮,同時也是聖神的德能;聖史瑪竇為了讓
我們明認這一點,就把耶穌受洗的事蹟與耶穌顯聖容的事
蹟貫穿起來;在耶穌受洗時,三部對觀福音都記載有聲音
從天上傳來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」(瑪三17
;谷一11;路三22)。但是,只有聖史瑪竇告訴我們,在
耶穌顯聖容時,天上也發出聲音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
所喜悅的」(瑪十七 5;參閱:谷九 7;路九35)。
耶穌是 天主所喜悅的,這點表明耶穌與 天主的親密關
係,耶穌與 天主的親密關係既是愛的共融,也就是聖神
的德能,因著聖神的德能,耶穌始終與 天主同在,具有
天主的權能,可以行奇事、赦罪、治癒病人、驅逐魔鬼。
然而,耶穌不願眾人在祂由死者中復活以前看見祂耀眼的
光榮;因為,信仰不能依靠引人注目的奇事來維持,必需
透過認識所信仰的那一位。
耶穌樂見眾人在平常的生活中親近祂、認識祂、跟隨祂、
不要害怕;祂自己也以平常的方式、不耀眼的方式親近人
。當然,常與 天主親近的人必定也要分享 天主的光。
同樣的,耶穌也與我們分享祂的光,對我們說:「你們是
世界的光,你們的光當在人前照耀,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
善行,光榮你們在天之 父」(瑪五14~16)。
但是,這世界的光並不是耀眼的光,是為叫人能張開眼睛
觀看的光;因此,我們不必在人前炫耀。
主耶穌只要我們明認,我們所有做祂門徒的人在我們內都
有祂的光,這是我們的身分。藉此信念,我們便能在日常
生活中坦然面對一切,包括痛苦、甚至死亡,堅定不移地
跟隨祂。
在四旬期間,讓我們祈求耶穌賜予我們信德之光,堅心定
志做祂的門徒,在人前照耀、卻不是炫耀;讓我們也祈求
耶穌與我們分享聖神的德能,使我們與 天主的關係更加
親密無間;阿們。~張德福神父~ 摘自梵蒂岡廣播電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