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憐憫淫婦

 

【福音:若八  1 ~ 11

 

 

耶穌上了橄欖山;清晨,祂又來到聖殿,眾百姓都到祂

 

跟前來,祂便坐下、教訓他們。

 

那時,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位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

 

人,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「師傅!這婦人是正

 

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,在法律上,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

 

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祢說什麼呢?」

 

他們說這話,是要試探耶穌,好能控告祂;耶穌卻彎下

 

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

 

因為,他們不斷地追問,祂便直起身來、向他們說:「

 

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

 

祂又彎下身去,在地上寫字。

 

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

 

都溜走了;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裏的婦人。

 

耶穌遂直起身來、向她說:「婦人!他們在那裏呢?

 

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

 

她說:「主!沒有人」。

 

耶穌向她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!從今以後,不

 

要再犯罪了!」

 

經文分析】

 

這個主日的福音選讀,跳出路加福音的循環,選自若望

 

福音中著名的「憐憫淫婦」的故事(若八  1 ~ 11)。

 

但是,大多數的學者都認為,這段經文不屬於最原始的

 

若望福音,是後人編輯加入的;因為,這段經文的內容

 

和語言形式,都與若望福音其他的部份非常不同。

 

雖然如此,它也被教會接納為聖經正典的一部份;而且

 

,其內容非常深刻地描述了    天主的仁慈。

 

這是一個非常生動的故事,其中的角色互換非常頻繁;

 

基本上,故事可以分成三個部份  : 首先是控告淫婦(八

 

  1 ~ 6a )、其次是耶穌戰勝控訴者(6b ~ 9a)、最後是

 

耶穌寬恕淫婦(9b ~ 11)。

 

【控訴淫婦】

 

故事的開始,敘述耶穌正在聖殿教導百姓的時候,有一

 

些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位女人,並且在耶穌前控訴

 

:「師傅!這位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抓到的」(4)。

 

猶太法律對於通姦罪有清楚的規定,懲罰非常嚴厲:「

 

人若與一有夫之婦通姦,即與鄰、友之妻通姦,姦夫、

 

姦婦應一律處死」(肋二十10;申二二22)。

 

申二二23 ~ 24更明白規定:如果,這女人已經與人訂

 

,那麼,犯姦淫的二人應當被領到城門口,用石頭砸死

 

他們。

 

法利塞人和經師們一方面提醒耶穌這個傳統的法律規定

 

5 ),另一方面卻完全不提那犯姦淫的男人,已經使

 

人懷疑他們別有居心。

 

從經文敘述看來,這位婦女尚未接受猶太法庭審判定罪

 

(參閱:若八10)。

 

左右為難的陷阱】

 

法利塞人和經師詢問耶穌「該如何處置這個女人?」

 

這個問題是整個故事的真正的關鍵,福音作者清楚地指

 

出,法利塞人和經師們心懷詭詐:「他們說這話,是要

 

試探耶穌,好能控告祂」(6)。

 

他們的企圖在於使耶穌陷入一個兩難的情況:

 

如果,耶穌為這位婦女說情;那麼,祂就違抗法律。

 

如果,祂判定這女人該死;那麼,祂就是相反自己一再

 

宣講的仁慈與寬恕,祂的福音喜訊就變成了虛偽的空談。

 

【耶穌掌控主權】

 

面對這個情況,「耶穌卻彎下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寫字

 

」;這個反應顯示,耶穌完全掌握自主權,似乎完全不

 

願理會那些控訴者。

 

當然,我們也可以探討,到底耶穌的這個姿態只是為了

 

拖延時間?或者,含有更深的意義?

 

有些學者認為,這裡影射耶肋米亞先知書的話:「

 

上主,以色列的希望!凡離棄祢的必要蒙羞;

 

上主,凡遠離祢的必被紀錄在地上」(耶十七13)。

 

如果,真是如此;那麼,耶穌就是暗示    天主才是一切

 

人的審判者。

 

此外,有些聖經抄本在這裡加上一些經文指出,「耶穌

 

在地上寫下每個人的罪過」;這當然是由故事稍後的發

 

展所引出來的靈感。

 

誰沒有罪?】

 

由於,這些宗教領袖們不肯罷休,一再逼迫耶穌表態,

 

耶穌遂站起來、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

 

她投石吧!」(7

 

申十七 7 規定,處罰犯人的時候,「見證人應該首先下

 

手」。然而,耶穌卻非常明白地設下一個條件,只有那

 

「沒有罪的人」才可以扔下石頭。

 

事實上,世上完全無罪的人只有一位,就是耶穌自己(

 

參閱:若八46)。

 

在場的人聽了耶穌的話後,「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

 

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」。

 

這個生動地描述所表達的,應該並不只是「年紀越大、

 

犯罪越多」,也反應一個猶太傳統智慧文學的一個信念

 

:年長者應該比較具有智慧,能夠先發現自己有罪。

 

【耶穌(    天主)的寬恕】

 

最後,只剩下兩個人留在現場:罪婦和耶穌唯一有權

 

力判斷罪人的那一位。

 

耶穌問那女人說:「婦人!他們在那裏呢? 沒有人定你

 

的罪嗎?」

 

耶穌提出這個問題,目的並不只是要這女人認罪,是要

 

說明一個普遍的真實情況:所有的人都是罪人!(因為

 

,所有的人都離開了)。

 

因此,耶穌對這位婦女說:「去吧,我也不定你的罪」。

 

這並不只是寬恕她一人而已;事實上,這個寬恕是一個

 

生動又具體的例子,說明一切人都需要    天主的寬恕,

 

而且,    天主也的確願意寬恕每一個人。

 

這位婦女不僅得到罪赦,也同時得到一個恩賜和使命,

 

她必需開始一個新的生活、一個沒有罪的生活:「去吧

 

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

 

綜合反省】

 

「憐憫淫婦」的故事,顯示耶穌能夠促使一個人悔改,

 

展開新的生命;因此,我們可以想像,這個故事在福傳

 

宣講的過程當中,應該是常被講述的著名例子。

 

另一方面,這個故事給我們指出生命力量的根源,面對

 

天主,我們都是罪人,我們都依靠祂的仁慈寬恕而生活。

 

最後,這個故事也教導我們瞭解如何與弟兄、姊妹一起

 

生活:「你們不要判斷人,免得你們受判斷!」(瑪七

 

  1)如果,一個人真的能意識到自己的罪過,他便難以

 

斷他人(參閱:路六37)。

 

耶穌是教導真理的老師,也是仁慈的釋放者、正義的法

 

官,耶穌能夠正確地面對控訴者,也非常仁慈地釋放被

 

指控的人,使之不僅能脫離控訴他的人,更能脫離他自

 

己不善的過去。        摘自    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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