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人復活
加下七 1~2,9~14;得後二16~三 5;
路二十 27~38
默想:
本周的福音讀經記載,耶穌與撒杜塞人討論「死人復活」
的問題,讓我們先把這段對談放回當天的時空裏去分析。
耶穌進了耶京後,當權者相繼來挑戰祂;先是法利塞人,
他們本是個宗教性的團體,重視聖經和遵守梅瑟的法律,
卻問了一個政治性的問題 : 能否給凱撒納稅 ?
耶穌的回答使他們啞口無言。
現在,又來了一批撒杜塞人,他們關心政治,有財有勢,
願與羅馬人合作,並不熱衷默西亞的來臨,更不關心聖經
的法律;卻來問一個宗教性的問題 : 人死後是否會復活 ?
撒杜塞人不相信有復活和梅瑟五書以外的舊約,他們用梅
瑟五書申命紀中的一條法律去証明沒有復活,這法律說:
一個人死了,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應娶嫂子為哥哥立嗣;
問題是,如果,七位兄弟都娶過這位婦人,復活時,她應
是誰的妻子呢?
其實,這條法律早已經不用;耶穌的時代,也有其他梅瑟
法律是存而不用的,例如 : 用石頭砸死犯姦淫的婦人就是
有名無實的法律。
撒杜塞人做此提問,目的在為難耶穌;因為,耶穌自稱:
「我就是復活」。
所以,他們問,如果,有復活,這問題怎去解決?
同時,他們跟法利塞人也不咬弦;法利塞人甚至相信復活
後還會生兒育女。
因此,這提問可說是一石二鳥,順道取笑法利塞人。
耶穌首先指出,人不應該把現世的生活投射到復活後去,
以為現世我們結婚生子,來世亦然。
復活的人是不婚、不嫁的,婦人是誰的妻子已不再是問題
;梅瑟是為了保存子嗣,好能繼承父業才訂下這法律。
復活後,子嗣與父業問題已不存在,以這法律去否定復活
亦無意義了。
耶穌進而引用梅瑟五書出谷紀中 天主對梅瑟所說的話,
天主說:「我是亞巴郎的 天主、依撒格的 天主、雅各
伯的 天主」;既然 天主如此自稱,以色列人又相信
天主是活人的 天主,這些祖先仍然存在,怎麼能說沒有
復活呢?
光是從理論上看,耶穌的論據高明多了;難怪以辯論見稱
的經師說:「師傅,你說得好」,肯定耶穌勝了。
復活,是一個神秘的課題,不少人堅決否定之。
當保祿在雅典向知識份子傳佈福音時,談到耶穌從死者中
復活,周圍的人都笑了。
今天,有一些經驗主義者或無神論者也認為人死如燈滅,
一切盡在此生。
另一類人如孔子則選擇存而不論,孔子說:「知之為知之
,不知為不知,是知也」;這是很老實的態度,他承認對
這問題不瞭解,又不願意花時間去追尋,寧可把精力放在
現世,所以,他說: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。
但是,不可知論者,始終不能阻止人心底對永恆的渴求,
他們亦會講「精神不死」、「浩氣長存」,隱約間仍覺得
生命不應就此完結。
另有些人相信,死後有生命,而且和今生差不多。
從前的帝王、官賈會為死後的生命做準備,安排陪葬品和
陪葬人;今天,還有人將紙做的人、車等燒給死人,好讓
他們在陰間裡使用;這屬於一廂情願的做法。
基督徒相信,人死後會復活;不過,我們所講的復活,是
另一種生命,對於這新生命,聖經著墨不多;今天的讀經
中,耶穌說,屆時,人不娶、不嫁、不會再死,好像天使
一樣。
保祿在書信中亦提過,人會得到一個不朽的身體、一個屬
靈的生命;默示錄形容人要進入一個新天新地,那裡沒有
眼淚、沒有悲傷;聖經論及復活的情況就只有這麼多。
今日科學發達,幾乎事事皆可精準地把握,連帶死後的情
況人也想清楚知道,卻忘記人的有限。
死亡,正顯示出人的有限性,打破人是萬能的神話;死後
的生命更超出人理性的範圍,需靠信仰去把握。
基督徒承認死後有生命,而且,知道這生命並不能以有限
的語言精準地描繪出來,必需靠啟示去領悟,正如保祿所
說:「 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,是眼所未見、耳所未
聞、人心所未想到的」(格前二 9);這份神秘感更增加
我們的嚮往,同時不會把一切希望放在此生。
相信復活、相信永生,會使我們充滿希望和愛心去生活;
願今天的讀經能使我們滿有信心地頌唸 : 「我期待死人的
復活及來世的生命,亞孟」。 作者 吳智勳神父
反省與實踐:
身為基督徒,我們如何向別人訴說復活及永生?
耶穌為我們受難而被埋葬,第三日,從死者中復活,這是
基督信仰的核心,也是救恩的道理;自己是否向他人宣揚
耶穌踰越三日慶的高峰事蹟?
當我們頌唸「信經」時,是否曾注意自己的心態?
是心有所感,有所體悟?還是快速跟著旁人唸過?
信友禱文:
請為為人師表者祈禱
教育是國之大本,老師的言教、身教均對學生產生極大的
影響;祈求仁慈的 天主賜下智慧,幫助老師們傳授正確
的知識及人生觀,讓我們的下一代都能健康有活力地看待
自己的生命。
請為臨終病人祈禱
臨終病人自知時日無多,除了得面對身體的疼痛外,情緒
及心靈上都需要大幅調整;祈求慈悲的 天主撫慰他們,
帶領他們平靜地走完人生最後的旅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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