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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    天主,甘願犧牲一切

 

路十四     25~33

 

那時候,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,耶穌轉身向他們

說:「如果誰來就我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

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、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

能做我的門徒。

不論誰,若不揹著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後面走,不能

做我的門徒。

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,卻不先坐下籌算費用

是否有力完成呢?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,所

有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:這個人開始建造,竟不

能完工。

或者,一位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,那有不先坐

下運籌一下,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那領著兩萬來攻

打他的呢?

如果,不能,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,派遣

使節去求和平的條款。

同樣,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

不能做我的門徒」。

 

天主聖言分享

 

今天的福音中看來,有無數的百姓跟著耶穌走路,

多是漫無目的,只是跟著人走,看看熱鬧。

但是,也有不少心地正直的人,他們見耶穌顯神蹟

、驅魔、醫病、講道勸人,早已動了心,有意跟祂

做徒弟;可是,苦於有家屬、親友的阻撓,這一些

素所親愛的人,一時又怎能捨棄得下?

於是,在他們心中發生了衝突。

耶穌看透他們的心,遂用        天主的口吻開導他們。

「如果,誰來就我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

兒女……」;所謂「惱恨」,是希伯來文的語風,

「惱恨」二字,不是我們所說的真惱恨人的意思,

僅是指「置諸次要地位」或「置之不顧」的意思。

言外之意是說:如果,人愛我,不超過愛父母,就

不能做我的門徒;耶穌並非要求跟隨祂的人真的去

惱恨他們的父母、妻子兒女。

耶穌既然再三把愛的誡命教授祂的門徒,使他們去

愛一切人,那麼,更要他們去愛他們有血親關係的

人了,況且,孝敬父母又是十誡中的一條;耶穌的

意思不過是願意他們愛父母不要勝於愛        天主。

換言之,耶穌願意他們愛        天主在萬有之上。

祂所以教他們「惱恨」,祇不過是要他們應當為了

愛        天主,「甘願犧牲」其餘的一切;不可把對父

母而有的愛及依恃心成為遠離        天主的原因。

願做耶穌門徒的人絕不能因父母等人的溫情,或因

自身、名譽及財物的好處就捨棄耶穌;又必須因

天主的聖寵,克勝這一切困難。

為克勝那些困難,從人方面,還必須有剛勇、慷慨

及恆久不變的主意。

在追隨耶穌之前,就應當預先考慮所必有的條件和

個人的志趣及心向,不要半途而廢,曠廢時間,徒

勞無功。

聽眾頭腦簡單,不容易了悟這高超又深湛的真理,

耶穌遂設了兩個淺近的比喻開導他們:

一位開始建塔的人,不預先籌算所需的費用,以致

半途而廢。

一位國王與另一國王交戰,如果,預先不運籌自己

的能力,自然是冒險從事,難免全軍覆滅。

對這兩個比喻的意義,耶穌用了這一句話來說明:

「同樣,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

,不能做我的門徒」。

這句話也是重提上邊所說,做耶穌門徒應有的條件

就是:人如果願意做耶穌的門徒,就必須爽快地、

勇敢地捨棄自我,犧牲自愛。

 

反省:

 

為了跟隨耶穌,你願意腦恨你的家人嗎?

耶穌說:「誰若不揹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能

做我的門徒」;這一句話給你什麼啟示?

 

祈禱:

 

上主穩定善人的腳步、        上主欣賞義人的道路,他

縱或失足,也不致顛僕;因為,        上主扶持著他的

手。

 

行動:

 

在跟隨耶穌的道路上,難免會遇到無數的十字架;

學習耐心地接受、不抱怨地跟隨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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