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 天主,甘願犧牲一切
路十四 25~33
那時候,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,耶穌轉身向他們
說:「如果誰來就我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
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、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
能做我的門徒。
不論誰,若不揹著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後面走,不能
做我的門徒。
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,卻不先坐下籌算費用
是否有力完成呢?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,所
有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:這個人開始建造,竟不
能完工。
或者,一位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,那有不先坐
下運籌一下,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那領著兩萬來攻
打他的呢?
如果,不能,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,派遣
使節去求和平的條款。
同樣,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
不能做我的門徒」。
天主聖言分享
今天的福音中看來,有無數的百姓跟著耶穌走路,
多是漫無目的,只是跟著人走,看看熱鬧。
但是,也有不少心地正直的人,他們見耶穌顯神蹟
、驅魔、醫病、講道勸人,早已動了心,有意跟祂
做徒弟;可是,苦於有家屬、親友的阻撓,這一些
素所親愛的人,一時又怎能捨棄得下?
於是,在他們心中發生了衝突。
耶穌看透他們的心,遂用 天主的口吻開導他們。
「如果,誰來就我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
兒女……」;所謂「惱恨」,是希伯來文的語風,
「惱恨」二字,不是我們所說的真惱恨人的意思,
僅是指「置諸次要地位」或「置之不顧」的意思。
言外之意是說:如果,人愛我,不超過愛父母,就
不能做我的門徒;耶穌並非要求跟隨祂的人真的去
惱恨他們的父母、妻子兒女。
耶穌既然再三把愛的誡命教授祂的門徒,使他們去
愛一切人,那麼,更要他們去愛他們有血親關係的
人了,況且,孝敬父母又是十誡中的一條;耶穌的
意思不過是願意他們愛父母不要勝於愛 天主。
換言之,耶穌願意他們愛 天主在萬有之上。
祂所以教他們「惱恨」,祇不過是要他們應當為了
愛 天主,「甘願犧牲」其餘的一切;不可把對父
母而有的愛及依恃心成為遠離 天主的原因。
願做耶穌門徒的人絕不能因父母等人的溫情,或因
自身、名譽及財物的好處就捨棄耶穌;又必須因
天主的聖寵,克勝這一切困難。
為克勝那些困難,從人方面,還必須有剛勇、慷慨
及恆久不變的主意。
在追隨耶穌之前,就應當預先考慮所必有的條件和
個人的志趣及心向,不要半途而廢,曠廢時間,徒
勞無功。
聽眾頭腦簡單,不容易了悟這高超又深湛的真理,
耶穌遂設了兩個淺近的比喻開導他們:
一位開始建塔的人,不預先籌算所需的費用,以致
半途而廢。
一位國王與另一國王交戰,如果,預先不運籌自己
的能力,自然是冒險從事,難免全軍覆滅。
對這兩個比喻的意義,耶穌用了這一句話來說明:
「同樣,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
,不能做我的門徒」。
這句話也是重提上邊所說,做耶穌門徒應有的條件
就是:人如果願意做耶穌的門徒,就必須爽快地、
勇敢地捨棄自我,犧牲自愛。
反省:
為了跟隨耶穌,你願意腦恨你的家人嗎?
耶穌說:「誰若不揹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能
做我的門徒」;這一句話給你什麼啟示?
祈禱:
上主穩定善人的腳步、 上主欣賞義人的道路,他
縱或失足,也不致顛僕;因為, 上主扶持著他的
手。
行動:
在跟隨耶穌的道路上,難免會遇到無數的十字架;
學習耐心地接受、不抱怨地跟隨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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