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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女瑪加利大 (Bd. Margaret of Lorraine)
11月6日
公元一五二一年
福女瑪加利大出身王族,二十五歲時,嫁亞桑松公爵為妻
;四年後,夫死,她守寡,撫養子女,勤操苦行。
公元一五一三年,她的子女長大成人,瑪加利大退隱馬太
日,致力救濟貧民。
她創建了一座修院,修女遵照加辣會會規;一五一九年,
瑪加利大正式領受會衣;但是,她不願擔任院長的職務,
終生做一位普通修女。
一五二一年十一月,瑪加利大安逝主懷;一九二一年,她
被榮列真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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