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規勸我!
瑪竇福音十八 15~20
薛恩博樞機著 丁穎達教授譯
默想:
你應不應該出面干涉呢?你應不應該向別人指出他們的
過錯呢?你是不是應該先痛自改悔、撫躬自問呢?
今天的福音講的是,如何正確處理別人的過錯;耶穌給
了門徒們幾條十分實際解決衝突的規則,它們直到現在
還是相當適用。
只要人會犯錯誤,世界上就永遠存在著過錯。
耶穌講的是【犯罪】;因此,祂意指的,不是無心之過
和弱點,是冒犯 天主的誡命,違反良善和公義。
祂說的是,會帶來鉅大傷害的危險行為。
我應不應該在一邊袖手旁觀,漠視有人在道德上犯罪,
危害到自己和周圍其他人呢?
然而,話又要說回來,我算老幾?
我憑甚麼去判斷他人的行為呢?
耶穌不是說:「你們不要判斷人,免得你們受判斷」嗎 ?
(瑪七 1)
不,我們不應該判斷或譴責人,卻應該規勸他們;並且
,不是在大庭廣眾前,是當面地、隱密地去做;這樣,
不會讓人坍臺,也不會讓他被別人發現、不得不自衛。
然而,我們是怎麼做的呢?
我們把那人的過錯拿出來跟所有的人講,獨缺跟當事者
本人講;這種「背後誹謗」的嚼舌行為,幾乎成為舉國
上下民眾的娛樂。
當事者常常變成最後一個查覺到,自己是眾矢之的的消
遣對象。
我們可以談話,卻不是談論過錯;而且是,與犯錯的人
談話。
那需要勇氣、率真和充滿真誠兄弟之愛的援助。
在眾人面前,我們有必要替我們的近人保守祕密,掩蓋
他們的過錯。
要是跟他單獨相處的話,我們就應該把他的過錯拿出來
討論。
說他人閒話,不慈悲;私下規勸,才是慈悲之舉。
如果,祕密討論獲得成功的話,就是兄弟之愛的勝利;
那人能修正他的生活,而且,不會當眾丟臉。
如果,不成功的話;帶上一個或兩個其他人,大家一起
跟犯錯的那位開誠布公地討論。
如果,還不行的話;那麼,也許,有必要讓會眾、讓教
會與那弟兄或姊妹分道揚鑣。
因為,耶穌授予教會「綑綁和釋放」的職責。
當教會真的這樣做的時候,就有人會責難教會不夠慈悲
、排除異己。
不過,聽任那人犯錯,不指出他繼續犯錯的危險,就是
更慈悲的做法嗎?
當別人勇敢地、仁慈地、直截了當地規勸我們,卻不在
我們背後竊竊私議時,我們不該感謝他們嗎?
有時,一個看似嚴厲的措置、一個痛苦的分離,遠比視
而不見、讓他為所欲為,這種看似仁慈的做法,更能讓
他覺醒、助他重回羊棧。
如果,有勇氣在兄弟般平等對話的基礎上互相指出對方
過錯的話,耶穌在福音中所講的同心合意就能發揚光大。
當這種和諧存在時,團體祈禱也能成為一種強有力的幫
助。
我們以互助、有耐心、充滿愛的方式去認識自己的過錯
,並且加以糾正,沒有比這更能讓我們團結在一起。
天主居住在這樣的團體裏;耶穌就在我們當中。
反省與實踐:
1. 今天的福音,耶穌意指的,不是無心之過和弱點;是
冒犯 天主的誡命,違反良善和公義。
當我們發現兄弟、姐妹們冒犯 天主的誡命,違反良善
和公義時,我們該如何做?
2. 只要人會犯錯誤,世界上就永遠存在著過錯。
如果,別人得罪了我們時,我們如何在愛德內正確地處
理別人的過錯?
3. 在充滿愛的團體裡,耶穌就在我們當中。
當我們有過犯時,能否以互助、有耐心、充滿愛的方式
去認識自己的過錯,並且,加以糾正?
信友禱文:
1. 請為教會的福傳工作祈禱
祈求 天主降福祂所建立的教會,感化蒙
天主恩惠的弟兄、姐妹們彼此合一與扶持,效法聖保祿
努力向外福傳,好使 天主神聖的光輝能夠藉著教會在
地上獲得世人的尊崇。
2. 請為每個人行善所需的恩寵祈禱
在我們的生活當中經常會有:我所願意的善,我不去行
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卻去做的情況發生。
祈求 天主聖化我們每一個人,賞賜我們行善所需的恩
寵,使我們的作為常能遵行 天主的聖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