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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關心團體內的弟兄情誼

 

 

則三十三 79;羅十三 810;瑪十八 1520

 

 

今天的禮儀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關於團體生活的教導,福音

 

中講的是,與犯了過錯的弟兄之間的關係;然後是,在祈

 

禱內的關係、因主耶穌的名同心合意祈禱的關係。

 

這是一個常新的題目;因為,團體生活常常出現團體成員

 

之間的緊張關係。

 

耶穌提出的問題,比較正確的說是,那位犯了過錯的弟兄

 

的問題。

 

說實在的,福音的內容不是很清楚;有些手抄本寫說:【

 

如果,你的兄弟犯了一個得罪你的過錯】;但是,其他手

 

抄本則任憑事情模糊不清,漏掉了【得罪你】這幾個字;

 

可是,經文可以變得較易了解。

 

如果,談到的過錯是得罪有關的人時:『如果,你的兄弟

 

犯了一個得罪你的過錯;去,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、規勸

 

他』。

 

所以,這是涉及一個被自己的兄弟、也就是被團體中另一

 

個成員深深傷害了的人。

 

在這種情況下,可以採取不同的態度  :

 

第一是、報復;找一個報復你兄弟的手段。

 

但是,這種態度被福音完全排除。

 

另一個可能的態度是,沉默不語,承受傷害卻不做任何反

 

應;這種態度也不是福音所建議的。

 

在一些場合中,這種態度或許合適;但是,一般來說並不

 

好,有時,甚至可能很糟糕。

 

因為,所受的傷害會在心裏發酵,產生反應;即使,意識

 

不到,也是非常負面的。

 

第一篇讀經告訴我們,在許多情況下是不允許沉默不語的

 

,是需要有勇氣講出來(則三十三 79)。

 

舊約另一章節吩咐道:『不可存心懷恨你的兄弟,應坦白

 

勸戒你的同胞,免得為了他負罪債』  ( 肋十九17 )

 

耶穌也講了同樣的事,但是,加上了謹慎的要求;不要當

 

著眾人的面、責備你的兄弟:『去,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

 

候、規勸他』。

 

為了兄弟之愛、為了不讓你的兄弟在眾人前丟面子,需要

 

謹慎地尋找和解機會。

 

耶穌接著又說:『如果,他聽從了你;你便賺得了你的兄

 

弟』。

 

這裏可以看出,矯正的目的,全然是有益的;不是要求彌

 

補,是要重新建立合一與互相了解的真正兄弟關係。

 

如此,你才會贏得你的兄弟;否則,你可能會失去你的弟

 

兄;因為,兩人之間會留下不和睦。

 

但是,耶穌也考慮到,你的兄弟不接受規勸、不承認自己

 

的過錯、不想重建兄弟關係的情況。

 

因此,祂規定另一種十分謹慎的處理方法:『如果,他不

 

聽你;你就另外帶上一個或兩個人同去,為叫任何事情憑

 

兩位或三位見證人的口供,得以成立』。

 

這裏,我們可以欣賞到主的謹慎態度。

 

然而,一旦,我們被得罪,卻常常是不直接與得罪我們的

 

那個人講話,反而轉向別人,為控訴那個人,說他的壞話

 

,貶低他的名聲。

 

耶穌卻告訴我們,應該直接去跟得罪了我們的那個人講;

 

如果,他不聽,才在一個或兩個人面前講他;因為,他們

 

可以支持我們的和好企圖,幫助那弟兄明白他錯了,應該

 

放棄他那不好的態度。

 

唯有第二種嘗試也不成功時,耶穌才叫人求助於基督信徒

 

團體:『若是,他仍不聽從,就要告訴教會』。

 

現在,是期望在教會的壓力下,罪人承認有罪,放棄他頑

 

強的態度。

 

『如果,他連教會也不聽從;你就將他看做外教人或稅吏

 

』;這是試圖和解的最後處理方式、一個十分憂傷的結局

 

。但是,這反應了客觀事實:已不存在任何兄弟關係,不

 

可能再與這個人打交道了。

 

從這一切,我們可以看出,耶穌關心團體內弟兄情誼。

 

多次,在我們的團體中出現緊張關係,有些人得罪別人;

 

有時,是無意的、或是正在發怒。

 

因此,我們經常需要尋找一個補救這種情況的方法;耶穌

 

邀請我們謹慎地、有耐心地、堅持不懈地去尋找補救之道

 

,直到失去最後的可能性。

 

主耶穌堅持和好的必要性;因為,我們現在在地上所做的

 

,在天上也會有效果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是在地上所

 

束縛的,在天上也要被束縛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

 

天上也會被釋放』。

 

我們在地上做出的事,在天上會有迴響;因此,我們身負

 

重大的責任。

 

如果,我們好好地接受耶穌的話,將會因做了真正有最終

 

效果的事而高興;而且,我們會為自己實現了什麼切合實

 

際的事而快樂。

 

當談及祈禱時,耶穌說,獨自祈禱比團體祈禱的效果小:

 

『你們當中如果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祈禱,無論求

 

什麼事,我在天之    父必要成全他們』。

 

團體祈禱更有效;正是因為,它符合在天之    父的意願,

 

祂願祂的所有子女彼此相愛。當一些人聚在一起祈禱、向

 

天父求同一件事的時候,這個偉大的意願就能實現。

 

團體祈禱還有一個主耶穌基督特別臨在的大特恩:『那裏

 

有兩位或者三位弟兄因我的名聚集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

 

間』。

 

耶穌,不但以特殊方式臨在於聖體聖事內;而且,也臨在

 

於因信仰相聚在一起的友愛兄弟中。

 

因此,這裏談的,不僅僅是一種人性的和藹可親態度,也

 

是一種建基在深信主把祂的愛灌注在我們心中的態度。

 

祂將祂的愛灌注給我們,為的是我們能愛

 

天主,也能愛我們每位弟兄。

 

天主的聖意、整個救贖和道成肉身的聖意都是愛。

 

在第二篇讀經中,保祿告訴我們,愛近人,就是完滿地履

 

行法律。

 

在我們的生活中,應該儘量不欠任何人的債,卻可以、並

 

應該欠互愛的債;這個債務將永遠不會付清。

 

保祿說:『誰愛別人,就滿全了法律』。

 

他並解釋所有跟人際關係有關的誡命,只有在彼此相愛時

 

才會完滿;其實,不可姦淫、不可殺人、不可偷盜、不

 

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:【愛你的近人

 

如你自己】。

 

真的,愛,可以使我們避免一切被誡命視為惡的行為;甚

 

至,愛,會做的更多;因為,它催促我們去做有利於我們

 

近人的事。

 

愛,是法律的完滿實現;因為,它超越法律的要求。

 

保祿不知疲倦地宣講,基督徒的任務就是愛;如果,去愛

 

,就不必擔心誡命;因為,不知不覺地就遵守了。

 

事實上很清楚,一位真正充滿愛的人會完滿實現法律的。

 

這個方向對我們非常有益,在我們的生活中,我們應該時

 

放在眼前。

 

我們是為了愛被造的;    天主,是愛,祂造我們,是為了

 

使我們分享祂的愛。祂造我們,因為,祂愛我們,也因為

 

祂要我們同祂一起相愛;祂要我們愛祂,並且,同祂一起

 

愛其他人;這是生命最高的理想。

 

我們需要經常把它放在眼前,因為,這是基礎;在前進的

 

路上,我們所遇到的一切問題和困難,它都能替我們解決

 

即便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,藉著    天主的恩寵,總有愛

 

的可能。

 

耶穌在祂最悲慘的情況下愛了我們,現在,祂把祂愛的力

 

量通傳給了我們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阿爾貝.范諾怡    耶穌會樞機主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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