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團體之互助 (瑪十八 15~20)
張春申神父著
耶穌基督的使命是宣講 天主的國的臨近;所謂天國臨近
,是 天主救人的計畫,因了耶穌的宣講、所行的奇蹟及
最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與死後復活,完全實現在人間。
天主,是愛人的 天主,常與人在一起;
天主,是憐憫人的 天主,常關懷人的痛苦;
天主,是寬赦人的 天主,常準備與人和好;
天主,是行動的 天主,常鼓勵人革新,建立一個更好的
將來。
耶穌宣講天國臨近,要求人類相信祂的 天父正在人間實
現自己的關懷、憐憫、寬赦,常常同人在一起。
教會,是相信耶穌基督與跟隨耶穌基督的團體,是一個經
驗到耶穌所講的天國已經來臨、因而在基督內合而為一的
團體。
因此,教會有一個使命,向世界證明
天主的國已經臨近了。
教會怎樣證明呢?
在今天,也許,最有效的證明便是,在團體生活中,藉著
彼此相愛、憐憫、寬赦,互相合作,為社會與國家貢獻力
量,表示 天主通過教友的生活、實在來到人間了。
今天的福音中,耶穌正教導我們在教會團體裏怎樣彼此相
處,為證明祂自己常在團體中將天國的喜訊實現出來。
為什麼,弟兄得罪了我,我不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去
對付他呢?
為什麼,我不按照有些人的見解,變本加厲地去鬥倒他?
因為,耶穌告訴我,我和弟兄、和人類都是同一
天父的子女,大家應該合而為一、成為一個教會團體。
彼此是手足;雖然,弟兄得罪我,我去規勸他,希望我們
能夠和好如初,向人證明我們是同一 天父的子女。
如果,我們這樣做了,便是向人證明 天主的國、
天主的愛臨在我們中間。
恐怕有人會說,這樣做,不是太吃虧了嗎?
其實,不;非但,不吃虧;而且,得到更多;因為,我得
到的,不是一些小小的利益,是一位弟兄;因而,教會團
體更是進步。
耶穌還繼續把教會團體中彼此和好的道理發揮下去;有時
,祂要兩位或三位見證人一起去謀求和好;為什麼呢?
因為,祂自己說,那裏有二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
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這表示,如果,在教會團體中,二
、三位證人為了實行耶穌的命令、一起行動;那麼,耶穌
基督自己將親自在他們中間。
這是耶穌的許諾,我們必需堅信。
耶穌常常在教會團體中,我們因祂聚合在一起;不但彼此
因而合為一體,同時也向世界證明,
天父藉著基督把教友聯合起來。
當然,我們也知道,有時,會發生不幸的事;有些教友非
但拒絕二、三位弟兄的勸誡,甚至,連教會也不聽從。
他們不願同教會中的弟兄、姊妹合而為一;他們不願服從
教會中耶穌基督指定的代表;那麼,他們應當再次聽聽
耶穌的訓誡。
離開教會團體雖然是地上的事,可是,會受到天上的、也
就是 天父的裁判。
不過, 天主聖父是仁慈憐憫的,祂是浪子比喻中的父親
,一定還藉著基督的聖寵、繼續召叫他們悔改。
我們當然也繼續為他們祈禱。
總而言之,今天的福音,耶穌教訓我們要合成一個教會團
體,證明 天主的國已經來到我們中間。
更具體的事便是,通過我們彼此規勸、彼此相合,證明
耶穌基督確實生活在我們中間。
反省與行動:
1. 天父喜歡基督建立的教會團結合一;在這使命上,我
努力多少?付出多少?
2. 我能愛人、憐憫、寬恕、與人合作、為社會國家貢獻自
己,好讓人能透過我的見證,經驗到 天父和基督嗎?
3. 我常悔改,放下私意,以求承行主旨,完成使命嗎?
禱文:
請為 天主子民祈禱
耶穌基督教導在祂內團結合一的教會要彼此規勸、接納,
並同心合意地祈禱。
祈求仁慈的 天主恩賜每一位 天主子民能藉著彼此相愛
、憐憫、寬赦、合作、共同祈禱,為社會與國家貢獻力量
,證明 天主的國已經臨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