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宗教信仰為我有什麼意義?
納三 1~10;路十一 29~32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
整個約納先知的故事充滿了幽默,卻也有很深的意義
;總的來說,約納十分不爽他的 天主對尼尼微這些
不友善的外邦人好,認為 天主只應該是屬於猶太人
的 天主。
但是, 天主不是像外邦人的神祗屬於某一地區或某
一族群, 天主的愛是普世性的,所有的人都是祂的
子女,甚至,祂願意所有罪人悔改以獲得生命。
今天,我們讀到這書的作者很幽默地說,需要三天才
能走完的大城尼尼微,約納只走了一天的短距離,他
宣講悔改的訊息,全城的尼尼微人就都誠心悔改了,
從國王到牛驢牲畜都悔改,也因此得到 天主的寬恕
!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!浪子回頭,金不換!
相反的,耶穌也是宣講悔改的訊息,而且,祂比約納
和撒羅滿都偉大,猶太人卻不如尼尼微外邦人,死不
認錯、悔改,他們只對奇蹟、徵兆等聳人聽聞、能讓
他們發出『哇!哇!好棒啊!』之聲的東西感興趣。
可以說,為他們來說,宗教沒有改過遷善的靈修意義
,只是能滿足虛榮、好奇心的東西。
四旬期,是反省自己、悔過遷善的特別時期;今天,
我們也不要忘記反省:我的宗教信仰為我是什麼意義
?我有沒有只追求宗教的外表給人看,內心裏卻把
天主擺在一邊?
宗教信仰只是為了服務我今世的利益的工具?
還是像亞西西聖方濟的祈禱文裡說的,使我在真心
服務他人時,我們得到永恆的愛的生命?
最後, 天主愛所有的人;但是,不是所有的人都
認識 天主的愛。
想到這裡,應該使我們心中鬱卒,使我們下決心要
像小德蘭一樣說:要去福傳,『讓愛被認識、被愛
!』
只有在這愛被認識、被愛時,人間的和平、幸福才
不是一個幻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