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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需要被 天主救贖的罪人
谷二 13~17
耶穌又出去,到了海邊;群眾都到祂跟前,祂便
教訓他們。
當祂前行時,看見阿耳斐的兒子肋未坐在稅關上
,便向他說:「你跟隨我吧!」
肋未就起來、跟隨了耶穌。
當耶穌在肋未家中坐席的時候,有許多稅吏和罪
人也與耶穌和祂的門徒一起坐席;因為,已有許
多人跟隨了祂。
法利塞黨的經師看見耶穌與罪人和稅吏一起吃飯
,就對祂的門徒說:「怎麼,祂與罪人和稅吏一
起吃喝?」
耶穌聽了,就對他們說:「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
生,是有病的人;我不是來召義人,是召罪人」。
反省
一句「怎麼,祂竟然跟稅吏和罪人們一起吃喝?」
暴露出植根於經師和法利塞人心中的自以為義的
思維模式。
這種模式的特點之一就是以非白即黑、非對即錯
的二元論審視一切,對任何現象和問題的認識和
理解都離不開對比和分離;因此,在看待人時,
自然而然就區分為罪人和義人、壞人和好人等等。
然而,在 天主眼中,人人都是祂的子女,即使
我們選擇脫離祂愛的懷抱,祂也會主動找到我們
、並重新與我們建立愛的關係。
我們需要先意識到並承認自己是需要被
天主救贖的罪人,才不致於總將指責和嘲笑的目
光投向他人。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
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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