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需要被    天主救贖的罪人

 

谷二     13~17

 

耶穌又出去,到了海邊;群眾都到祂跟前,祂便

教訓他們。

當祂前行時,看見阿耳斐的兒子肋未坐在稅關上

,便向他說:「你跟隨我吧!」

肋未就起來、跟隨了耶穌。

當耶穌在肋未家中坐席的時候,有許多稅吏和罪

人也與耶穌和祂的門徒一起坐席;因為,已有許

多人跟隨了祂。

法利塞黨的經師看見耶穌與罪人和稅吏一起吃飯

,就對祂的門徒說:「怎麼,祂與罪人和稅吏一

起吃喝?」

耶穌聽了,就對他們說:「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

生,是有病的人;我不是來召義人,是召罪人」。

 

反省

 

一句「怎麼,祂竟然跟稅吏和罪人們一起吃喝?」

暴露出植根於經師和法利塞人心中的自以為義的

思維模式。

這種模式的特點之一就是以非白即黑、非對即錯

的二元論審視一切,對任何現象和問題的認識和

理解都離不開對比和分離;因此,在看待人時,

自然而然就區分為罪人和義人、壞人和好人等等。

然而,在        天主眼中,人人都是祂的子女,即使

我們選擇脫離祂愛的懷抱,祂也會主動找到我們

、並重新與我們建立愛的關係。

我們需要先意識到並承認自己是需要被

天主救贖的罪人,才不致於總將指責和嘲笑的目

光投向他人。
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

供稿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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