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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的【文明】
從《宗徒大事錄》的記載可以看出,每一基督徒團體的産生與增長,
都遵循著有機體的法則,就如同生命一樣,保持著同一的命脉;
實踐耶穌的命令是團體本身存在的根本,也是其既嶄新又原始的面貌
,幷使之有別於其它團體。
宗徒們所有的牧靈工作,可以總括爲:讓所有人按照新誡命去生活。
這就是法律和先知的總綱:『我們從他蒙受了這命令,~~~聖若望寫到~~~
那愛 天主的也應該愛自己的兄弟』(若壹四 21)。
宗徒們經驗到了這份與耶穌的共融,他們首先擁有天國在他們中間臨現的意識
;他們的使命就是使其他人也來參與這份共融,因爲,這種【文明】正是
天主原本要通傳給我們的。
司萬諾•科拉(Silvano Cola)
著作和見證 《新青》,Grottaferrata 2007,75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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