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身的復活
(丙年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)
本主日、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,彌撒中的讀經一和
福音分別取自瑪加伯下第七章第一到二以及九到十
四節、聖路加福音第二十章第二十七到三十八節。
讀經一記述瑪加伯母子八人壯烈殉道的故事,內容
涉及舊約時代以色列子民對人的肉身死後復活的信
仰;福音記述耶穌與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的對話。
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,有人根據這句話認為中國人
並不關心死後的問題;其實,這是錯誤的,世界上
所有民族,包括中國人在內,都對人的身後歸宿有
所警惕。
對這問題,在耶穌時代的猶太知識界中流行著兩種
不同的意見 : 法利塞人相信,人死後還要復活;撒
杜塞人不相信人死了還能復活。
耶穌的立場則表現在祂與病死後復活了的拉匝祿的
姊妹瑪爾大的對話中;祂說:「我就是復活、就是
生命;信從我的,即使死了,仍要復活;凡活著就
信從我的人,必永遠不死」。
我們基督信徒相信耶穌的話,在我們日常誦唸的信
經中,我們宣誓說:「我信肉身之復活、我信常生
,阿們」。
我們先從讀經一說起,這篇讀經記述瑪加伯母子八
人壯烈殉道的故事;這故事是文學史上的一篇傑作
,作者逐步加緊,有條不紊地描述暴君所施行的刑
罰越來越凶殘,同時,七兄弟臨死時,對肉身復活
所發表的言論也越說越湛深;那母親勸勉小兒子的
話,讀來尤其動人。
讀經一加下七1~2, 9~14這樣說:
那時候,有兄弟七人和他們的母親一同被捕,國王
命人用鞭子和牛筋痛打他們,強迫他們吃法律上所
禁食的豬肉。
他們中有一位代表眾人說:「你想問什麼?你希望
從我們知道什麼?我們已經準備好了,寧死不願違
背祖先的法律」。
第二位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說:「你這位窮凶
極惡的人!你奪去我現世的生命,但是,宇宙的君
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祂的法律殉難的人復活,獲得
永生」。
這一位以後,輪到第三位受刑了!有人命他伸出舌
頭,他就爽快地伸出來,並且伸開雙手,慷慨地說
:「這些肢體是上天所賜,現在,為了祂的法律,
我毫不吝惜,希望有一天從祂那裡再得回來」。
國王和他的侍從都詫異這少年不怕受苦的精神。
第三位死了以後,他們用同樣的酷刑處罰第位個;
他臨死時這樣說:「深信 天主使人復活許諾的人
,死在人手中,是求之不得的;可是,為你絕不會
復活、獲得永生」。
本主日福音記述耶穌與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的對話
,在這篇對話中,耶穌明白地肯定了人死後肉身復
活的道理。
福音路二十27~38這樣記載說:
那時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幾位來問耶穌說:
「師傅!梅瑟給我們定下規條:如果,有一個人的
兄長死了,他有妻子卻無兒子,他的弟弟當娶寡嫂
為妻,給他的兄長立嗣。
假如,有兄弟七人,第一位娶了妻,沒有兒子,就
死了;第二位和第三位也都娶了她。
七個人都一樣,都沒有留下後嗣就死了;最後,那
婦人也死了,那麼,在復活時,這婦人是他們中那
一位的妻子呢?因為,七人都娶過她為妻」。
耶穌回答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,但是,那
些配得來世並從死人中復活的人,不娶也不嫁。
而且,他們也不會再死了,如同天使一樣,他們既
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 天主之子。
至於死人復活,梅瑟已在『荊棘篇』中指明了;他
那時稱主是『亞巴郎的 天主、依撒格的 天主、
雅各伯的 天主』。
天主不是死人的 天主,是活人的 天主;因為在
天主眼中,眾人都是活的」。
聖瑪竇和聖馬爾谷福音也記載了上面的對話,兩部
福音的記載都強調耶穌援引聖經的權威來駁斥撒杜
塞人的詭辯說:「你們錯了,既不明瞭經書,也不
明瞭 天主的能力」。
在我們剛才聽到的彌撒福音中,聖路加只加上一句
解釋說:「 天主不是死人的 天主,是活人的
天主」;這句話的意思是,如果,亞巴郎、依撒格
和雅各伯死後,肉身不再復活,怎麼還能稱
天主為活人的 天主呢?
換句話說,人死後,他的肉身是會復活的。
最後,我們援引聖奧思定稱讚瑪加伯母子八人殉道
壯舉的這句話:「他們是真正的基督信徒!以他們
的偉大精神,在基督的教會尚未成立以前,預先發
揚了基督的教會精神」。
在談到同一故事時,思高聖經學會的編者也這樣注
釋說:在我國的教會中也有不少母親像瑪加伯七兄
弟的母親那樣;接著又說:聖教會的歷史到處可以
見到如此勇敢的母親,原因是,正如聖保祿宗徒所
說的:『都是出於一位 天主聖神所賜給的豐富的
恩寵』。
基督,我們讚美祢;亞孟。
作者:阿德里安.諾桑 聖本篤會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