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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期待著復活

 

加下七 1-29-14;得後二 16-5;路二十 27-38

禮儀年行將結束,本主日的禮儀同我們講了復活這一主題

;在我們的生命結束後,我們期待著復活。

第一篇讀經向我們顯示了猶太人遭迫害時期的幾位殉道者

,他們對復活懷抱著極大的信德。

福音談到撒杜塞人給耶穌提出一個難題,使復活受到質疑

;但是,耶穌用一個清楚明確的答復指出他們懷疑復活的

錯誤。

第二篇讀經與復活沒有直接聯係;但是,含蓄地揭示了

基督信徒的生活與復活的關係。

過去,世世代代以來的猶太人還沒有發現對復活的信念

,他們的信仰同許多民族的一樣,如希臘人,他們認為

,人在死亡之後繼續在陰間存在(猶太人稱為陰府)。

可是,這種悲哀的被幽靈佔據的存在狀況,與人的本性

不相稱,更配不上    天主的本性;死亡,對他們來說是

不可挽回的決裂。

雖然如此,有些猶太人獲得靈感,相信活著的時候與

天主有的密切往來不能永遠失去。

在幾段聖詠中表達了對繼續與    天主在一起的生命的渴

望;聖詠的作者說:祢絕不會將我遺棄在陰府,祢也

絕不讓祢的聖者見到腐朽』(詠十六10)。

與其抱著去陰府的想法,他卻抱著

天主把自己帶走的希望。

如厄里亞升天的故事,這位先知沒有死,而是被

天主以奇跡般的方式掠奪到天上。

這幾個絕妙的段落加固了有與    天主在一起的生命的這

一希望,這是個圓滿的生命,不是幽靈佔據的生命。

這樣便產生了對復活的期待;事實上,猶太人相信,為

在    天主內有一個圓滿的生命,他們的身體也該復活。

對復活的期望,是一步一步地得到肯定的;在西元前第

二世紀,猶太民族遭遇安提約古四世國王迫害的歷史悲

慘時期,這個希望表現得更為強烈。

國王要統一所有的民族;因此,他強迫所有的人有同樣

的信仰、同樣的習俗和同一個宗教。於是就迫害與其他

民族有不同宗教的猶太信徒;他強迫他們使用希臘習俗

,禁止猶太文化。

在這段時期,許多猶太人做了可歌可泣的英勇抵抗。

本主日的第一篇讀經給我們講了七位弟兄和他們的母親

的事蹟,他們受到的迫害、他們被強迫吃法律禁止的豬

肉。

在梅瑟的法律中,對吃某些牲畜的肉,特別是豬肉,有

非常嚴格的禁止;這些牲畜的肉被視為不潔。

在梅瑟法律中,潔淨,是重要的一點;當時,為參加對

天主的敬禮,需要在禮儀的潔淨中舉行;因此,絕對戒

除吃豬肉。

安提約古的迫害,是強迫猶太人吃豬肉;吃豬肉是表示

他們放棄自己宗教的標記。

可是,第一篇讀經中提到的七位兄弟,表現出了英勇的

行為,他們寧死不屈;他們在抵抗迫害時,感受到所支

持他們的便是對復活的信念。

這七位兄弟知道自己要死了;但是,他們相信,

天主會以光榮的復活來報答他們的。要是他們為愛

天主死去,    天主便不可能棄他們不顧;而是賜給他們

永恆的生命。

這幾位兄弟中的第一位說:『我們已經準備,寧死,不

願背叛我們祖先的法律』。

第二位兄弟臨死前說:『   天主必要使我們這些為祂的

法律殉難的人復活,獲得永生』。

在對復活的信念受到嚴厲考驗的這一時刻,這句話實在

是對這個信德的最好宣誓。

第三位兄弟說:這些肢體是從上天得來的;但是現在

,為了祂的法律,我不吝惜這一切;希望有一天,從祂

那裏仍再得到』。

第四位兄弟受到同樣的酷刑處罰,他臨死時這樣說:

深信    天主使人復活許諾的人,死在人手中,是求之

不得的』。

對復活的信念就是在這種恐怖的迫害下得以堅固的,這

個信念是有根據的;因為很顯然,    天主不會捨棄祂的

信徒。前面所引證的聖詠說:祢絕不會將我遺棄在陰府

[]請祢將生命的道路指引給我,唯有在祢面前有圓

滿的喜悅(詠十六10-11)。

耶穌表明了對復活的這一肯定;甚至,祂宣佈了自己的

復活。

在耶穌的時代,法利塞人相信復活;撒杜塞人卻否認復

活的可能性;撒杜塞人因此前來向耶穌提出他們的難題

,他們以為找到了有效的論據來反駁復活。

他們根據梅瑟法律的規條編造了一個故事,這個故事有

一個十分有力的基礎。

梅瑟規定,如果,一個人的哥哥死了,撇下妻子又沒有

子嗣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嫂子,給他哥哥立嗣;這是

肋未人的法律。

撒杜塞人編造了一個有七位兄弟的故事;第一位娶了妻

子,沒有子嗣就死了;其他六位兄弟都先後娶了這個女

人,都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;末後,連那婦人也死了。

撒杜塞人於是提出這個問題,似乎給予復活的信念一個

致命的打擊:那麼,在復活的時候,這婦人是他們那

一位的妻子?因為,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』。

他們提出的也是一個荒唐的情況:一個女人同時屬於七

個男人。

但是,耶穌在同一個時候給出一個既高明又是決定性的

答覆;他讓撒杜塞人知道,他們對復活的理解錯了。

最後的復活,不是要返回塵世生活;是開啟一個與

天主有全然一新關係的生活。

在這個新生活中,不再需要娶或嫁、不再有情慾關係;

有愛,卻不是情慾生活。

耶穌說:今世之子也娶也嫁;但那堪得來世,及堪當

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、也不嫁』。

我們對死後和復活不該有物質主義的想法;許多宗教對

這個新生命都存有物質主義的思想,認為這個生命除了

沒有過度的享樂,甚至情慾享樂外,同現在的狀況一模

一樣。這個觀念實在可憐,不能堪稱在復活後與

天主結合的生命。

耶穌說,人復活後相似天使,是    天主之子;他們既使

有自己復活的形體,卻也有神形的存在。

正如最初撒杜塞人為了自己的論據引用了梅瑟法律,

耶穌也從梅瑟法律中找出對自己所說的話的肯定;耶穌

從梅瑟五書中選取了梅瑟對    天主的稱呼:亞巴郎的

天主、依撒格的    天主及雅各伯的    天主。因此,耶穌

做出結論:    天主,不是死人的    天主,是活人的   

天主。

必需承認,亞巴郎、依撒格和雅各伯將參與復活;他們

蒙受了死亡,最終必會有與    天主結合的生命。否則,

天主就不會被稱為亞巴郎的    天主、依撒格的

天主和雅各伯的    天主了。

耶穌就這樣啟示了對復活的信念,我們應該十分留意聆

聽祂的訓導;我們所期待的,不是現世的生命,是天上

的生命。

那麼,我們現在就該開始追求天上的價值,這些價值中

首先是愛、喜悅、和平及與    天主與所有弟兄們的共融

;這些是最終的價值,我們在今生就該預備。

我們不該想像在陰間是個享受物質歡樂的生活。

天主召喚我們去享有一個更加十分美好、更加十分深奧

和完整的幸福。

第二篇讀經給我們顯示出,如何從現在起就準備復活。

保祿宗徒祝望得撒洛尼人說,願將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

希望賜給他們的基督和    天主父鼓勵他們的心,在各種

善工、善言上堅固他們。

永遠的安慰,只能在確實無疑的最後復活中找到;美好

的希望,是對復活所抱的希望;復活鼓勵他們的心,並

在一切善工、善言上堅固他們。

我們應該面對戰鬥;保祿向得撒洛尼人談到他正在遭受

的迫害,請求他們祈禱,好使他脫離壞人與惡人。

無論如何,儘管有艱難險阻,他懷著巨大信心和不可動

搖的希望前行;因為,他相信,

天主的愛最終要占上風。

在基督的苦難和復活中彰顯出的    天主的愛也能使我們

復活,享有    天主臨在的圓滿喜悅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阿爾貝.范諾怡耶穌會樞機主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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