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仇人
德十五 15~20;格前二 6~10;瑪五 17~37
本主日的福音給我們講了新約聖經中一個重要的啟示
:愛仇人。
從人性的角度來說,愛仇人,似乎是件不可能的事。
肋未紀上談了愛近人,為福音打下伏筆、做了準備;
在第二篇讀經中可以看出與其他兩篇的某種關係,因
為,談到基督信徒應有的愚妄;經上說,誰在今世自
以為是有智慧的人,該變為一位愚妄的人。
天主在耶穌的言論中啟示了自己;在舊約中,祂已經
做了自我啟示,但是,在方式上不是那麼強烈。
肋未紀記載 天主的話說:『你們應該是聖的;因為
,我、 上主、你們的 天主是聖的』。
耶穌卻說:『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
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』。
在天之 父的成全,是愛的成全;舊約聖經中已經朝
這方面努力了,指出不可懷恨自己的兄弟。
如果,同自己的兄弟有不和的理由,不可心懷怨恨,
要當面責備,讓事情明瞭,使怨恨得以化解。
舊約聖經禁止復仇和心懷怨恨,命人愛近人:『但應
愛人如己』;可見,已經朝愛的方向努力了。但是,
尚有局限;因為,舊約中所談論的是同一個民族成員
間的關係:『對你本國人,不可心懷怨恨』。
福音的著眼處更為深遠,因為,所談的既不是本國人
,也不是自己的兄弟,是仇人,是任何血統和任何宗
派的人。
耶穌說: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你應愛你的近人、恨你
的仇人!』
這是一般人性處世的態度,在這裡,慷慨是很有限的
;耶穌卻主張,不要反對心懷惡意的人,也要愛我們
的仇人。
對『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』的教訓,耶穌卻說:『若
有人掌擊你的右頰,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』。
前面的教訓對報復行為提出了限度,從這個意義看,
比起一個人在受到傷害、不公道或侮辱時心中表現出
的暴力傾向,已經有了進步。
舊約中『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』的教訓,提出了報復
行為的限度,是說在報復時不必超出限度。
但是,耶穌根本拒絕以暴易暴的理念。
以暴易暴是人心出自本能的傾向,這種反應在人看來
是合情合理的。
福音宣講的正義則有更高的要求;要我們不報復、要
我們接納做不正義的對象、不使用報復手段。
耶穌說:『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、當為迫害你們的人
祈禱,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 父的子女;因為,
祂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
,也給不義的人』。
耶穌所說的是福音的智慧,為人的理智似乎是愚蠢、
愚妄。
保祿宗徒說:『他們自負為智者,反而成為愚蠢』(
羅一22);『你們中若有人在今世自以為是有智慧的
人,該變為一位愚妄的人,成為一位有智慧的人』(
格前三18)。
今世的智慧在 天主面前是愚蠢的, 天主的智慧才
是極高的智慧。
那麼,如何解釋對不僅愛那愛我們的人,也愛我們的
仇人,為迫害我們的人祈禱這一要求呢?
顯然,耶穌在此要求我們為愛提供服務,當我們的權
利阻礙愛的行動時,便放棄這些權利。
一般而論,我們對愛的行動會加以限制;因為,我們
所關心的是自己的權利。
但是,耶穌願意我們為愛服務;因此,在各種環境下
,祂常要求我們做出愛的行動,必需愛仇人,讓他們
變成朋友,這便是愛的勝利。
我們應當常常尋求這種勝利,即使需要我們做出犧牲
;否則,我們便生活在自私自利,或者至少在精神上
平庸的環境下,不符合 天主的願望。
天主是愛,祂願意在我們心中激起祂的愛,這個愛是
極慷慨的;我們應當朝這個方向走,在各種情況下尋
求愛的勝利。
如果,我們這樣做了,我們便有極大的喜悅;顯然,
這要求戰勝我們自己,這個勝利看起來難以取得,在
一些情況下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。
如果,我們朝這個方向走,我們就會找到來自
天主的喜樂、愛的勝利的喜樂。
耶穌願意在我們心中激起這個喜樂;保祿宗徒說:『
假如,我們還在為敵的時候,因著祂聖子的死得與
天主和好了』(羅五10);耶穌為我們獻出了自己的
生命,使我們獲得愛的勝利。
十字架,是愛的勝利的途徑,除了這個勝利外,耶穌
不尋求別的,祂以付出自己的生命為代價,換得這項
勝利。
若望福音記載耶穌的話說:『我對你們講論了這些事
,為使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內,使你們的喜樂圓滿無缺
』;耶穌所說的是愛的勝利的喜樂、一個引以為榮的
喜樂。
耶穌所說的喜樂,是福音的理想,我們不能放棄這個
理想;反而該常嚮往著它。
耶穌說:『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,你們還有什麼
賞報呢?稅吏不是也這樣做嗎?』
做基督徒就是說尋求愛的勝利,在各種環境下提供愛
的服務,這一切給我們帶來更純淨、更發自內心的喜
樂。
事實上,使我們與 天主緊密結合的,不僅是單純的
祈禱,也是同耶穌一起獲得的確實美好燦爛的勝利。
耶穌向門徒們預言:『在世界上你們要受苦難;然而
,你們放心,我已戰勝了世界』(若十六33)。
祂戰勝世界的方法是竭盡一切可能去愛;這也是我們
的理想。
在這台感恩祭中,我們祈求賜予我們接納
天主愛的動力的恩典,讓我們慷慨地在這個方向上前
行。 作者:阿爾貝.范諾怡 耶穌會樞機主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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