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宗方濟各任命聖座平信徒、家庭和生命部部長法雷爾
(Kevin Farrell)樞機為羅馬聖教會總司庫,接替托朗
(Jean-Louis Tauran)樞機的職務。
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,托朗樞機接受教宗方濟各的
委託擔任教會總司庫;去年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他去世。
羅馬聖教會總司庫,是主持宗座財務局事務的聖職人員
,在宗座出缺期間,負責管理聖座的財產和現世權益。
根據《善牧》憲章第一七一號的規定:
在宗座出缺時,羅馬聖教會總司庫有權且有義務,也能
透過他的代表向屬於聖座的行政機構索取關於它們財經
狀況的報告,以及有關可能在運作中的額外收支的消息
;另外,他也應該要求聖座經濟事務局提供上一年的總
結算和下一年的預算;他有義務向樞機團彙報上述情況。
《主的普世羊群》憲章在關於宗座出缺和選舉羅馬教宗
的第17號中,也規定了教會總司庫的另一項職責:
在被告知教宗去世的消息後,羅馬聖教會總司庫必須立
即在教宗禮儀長、他的助理聖職人員、國務卿和宗座財
務局文書在場的情況下,對教宗的去世予以官方查證,
撰寫證實死亡的文件或證書。
此外,總司庫也要查封教宗的書房和寢室,決定讓平時
居住在教宗私人寓所的人員能夠一直留守到教宗下葬之
後為止,屆時,教宗寓所將被查封。
教會總司庫要報知教宗的羅馬代理主教,由他向羅馬人
民宣佈這個消息;總司庫也要通報聖伯多祿大殿的總鐸
樞機;總司庫要接管梵蒂岡宗座大樓,或本人親自、或
派他的代表接管拉特朗宮和岡道爾夫堡夏宮,執行守護
和管理權。
在聽取三個級別的首席樞機的意見後,教會總司庫確定
一切有關辦理教宗殯葬的事宜,除非教宗在生前已表明
了他在這方面的意願;教會總司庫在得到樞機團的同意
後,以其名義料理在這一時期的所有事務,維護宗座的
權益,使宗座的行政得以正確地運作。
西元十一世紀,為了管理聖座的財政和現世權益,教會
內出現了國庫的詞彙;西元十二世紀,這個管理機構的
負責人被命名為教會的總司庫。
總司庫,經常由一位樞機擔任,他還有幾位從旁協助的
聖職人員,其人數在每個世紀都各不相同。
一九零八年,聖庇護十世重申了宗座財務局過往履行的
現世職務;一九三四年,庇護十一世又指定了這個機構
聖職人員的職責、權力和特權;一九六七年,保祿六世
保留了宗座財務局在宗座出缺期負責管理聖座現世財產
和權益的職責,這個機構由總司庫主持,或在他無法履
行其職責的情況下,由副總司庫主持。
關於教會總司庫和司庫助理在宗座出缺期的職責,早在
一九四五年,庇護十二世教宗以及一九六二年,聖若望
廿三世就已做出規定。
後來,一九七五年,保祿六世又加以肯定;一九八八年
,若望保祿二世在《善牧》憲章中予以重申,後來,在
一九九六年頒佈的《主的普世羊群》憲章中列出宗座出
缺和選舉教宗的規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