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義的管家
(丙年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)
本主日、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,彌撒中的福音取自
聖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第一到十三節(短式:第十六
章第十到十三節)。
聖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記載,法利塞人和經師們見了
稅吏和罪人來親近耶穌,便竊竊私議;耶穌於是向
他們講了「亡羊」、「失錢」和「蕩子」三個比喻
,這是本主日彌撒福音的上文。
其下文是第十六章第十四節:「愛財的法利塞人聽
了這一切話,便嗤笑耶穌」。
但是,本主日彌撒福音的開端,也就是第十六章第
一節明明寫著「耶穌也對門徒們說」這一句話;可
見,本主日彌撒福音中所記載的話是耶穌說給自己
的門徒們聽的,但是,祂講這些話時,也有法利塞
人在場旁聽,並且表示了他們的反應。
澄清了本主日彌撒福音的「聽眾和對象」的問題後
,我們便可以憑也是耶穌門徒的基督信徒身分來研
究這篇福音;這篇福音的內容包括一個「比喻」和
兩個「忠告」,我們先研究那個比喻。
在講述那比喻時,耶穌先把祂的門徒們和別的人對
立起來,祂稱祂的門徒為「光明之子」;與他們相
比之下,別的人便是「世俗之子」。
耶穌所講的比喻中的主人公:不義的管家,是典型
的「世俗之子」;耶穌利用他的形象來強調「世俗
之子」的兩點特徵,那就是:不義和精明。
耶穌責備世俗之子的不義,卻藉著他們的精明來激
勵光明之子;祂說:「世俗之子在應付俗世的事務
上,卻比光明之子還要精明」。
本主日彌撒福音路十六1~9這樣說:
耶穌又對門徒說:「曾有一位富翁,他有一位管家
被人在主人面前告發,說管家揮霍了主人的錢財。
主人就叫那管家來、對他說:『我怎麼聽說你有這
樣的事?把你經手的賬目交出來吧!你已不能再當
管家了』。
那管家心中思量說:『我的主人要撤我管家的職務
;我該怎麼辦呢?
鋤地?我沒有力氣。
討飯?我又覺得害羞。
有了,我知道該怎麼辦了!好叫人在我被撤了管家
的職務後,接我到他們家裡去』。
於是,他把主人的債戶一一叫來,問第一位說:『
你欠我主人多少?』
這人說:『一百桶油』。
管家說:『拿你的借據來,快坐下,寫做五十』。
又問另一位說:『你欠下多少?』
他說:『一百石麥子』。
管家說:『拿你的借據,寫下八十』。
主人稱讚這位不義的管家,說他辦事精明;因為,
這世俗之子在應付俗世的事務上,卻比光明之子還
要精明」。
我告訴你們:你們要用會朽壞的錢財(不義的財物
)去結交朋友,好到了錢財無用武之地的時候(為
在你們匱乏的時候),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
裡」。
在我們剛才聆聽的「不義的管家」的比喻中,「不
義的錢財」和「俗世的事務」是兩個類同的說法,
它們都是「別人的財物」,不是「真實的財物」;
「真實的財物」比如天國裡的永生,才是屬於我們
各人自己的。
接著,我們考究耶穌在講了「不義的管家」這比喻
後,向祂的門徒們所提出的兩個「忠告」,那兩個
忠告都是關於「俗世的事務」和「不義的財物」,
它們所包含的教訓,用哲學家莊子的話來說,是「
物物而不物於物」;用現代人的話來說,是要知道
利用世上的財富來實踐自己的生命真諦,卻不要做
世上財富的奴隸。
路十六10~13耶穌這樣向祂的門徒們說:
「誰在小事上忠信,在大事上也必忠信;誰在極小
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必不義。
倘若,你們在會朽壞的(不義的)錢財上不忠信,
誰還把那真實的財物委託給你們呢?
倘若,你們對於別人的東西不忠信,誰還把你們自
己的東西給你們呢?
沒有一位僕人能事奉兩位主人;或是恨這位、愛那
位;或是依附這位、輕視那位;你們不能事奉
天主又事奉錢財」。
在今日經濟掛帥的中國社會中,我們被稱為光明之
子的基督信徒們,絕不可隨波逐流,一味追求物質
享受,成為金錢的奴隸。
主內的兄弟、姐妹們,在講完了這個比喻後,耶穌
援引兩句成語:「誰在小事上忠信,在大事上也必
忠信;誰在小事上不忠信,在大事上也不忠信」和
「沒有一位僕人能事奉兩位主人,或者是恨這位、
愛那位;或是依附這位、輕視那位」,向祂的門徒
們提出的兩個忠告。
兩個忠告都是關於世俗的事物和不義的財物的。
香港 天主教聖經學院編寫的《清泉掬水》說得好
:「從人怎樣使用世物,可見他服事的主人是誰:
天主或金錢 ?
善用財物者才可得到天上永久的財富」。
主內的兄弟、姐妹們,從前,耶穌給予祂的門徒們
的教訓和忠告,今天,對我們仍然十分有用。
我們做基督信徒的,特別是在教會內做神長的,雖
然應有「世俗之子」的精明,卻絕對不可隨從今日
的社會潮流,『貪戀世俗的事物和不義的財物』。
對我們來說,這些都是小事、都是「別人的財物」
,不是「真實的財物」; 天主托給了我們更大的
事,就是「永生」,我們自己的「永生」和我們所
服務的兄弟、姐妹們的「永生」。
基督,我們讚美祢;亞孟 !
作者:阿德里安.諾桑 聖本篤會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