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過幸福的生活,就需要孝敬父母;這是在九月十九日
公開接見活動的要理講授中,教宗方濟各指明的一條道
路。
教宗省思 天主十誡第四誡『你當孝敬你的父母』,他
強調這條誡命與一項許諾相關,即你能延年益壽並獲享
幸福。
教宗向聚集在聖伯多祿廣場上的各國朝聖信友解釋道,
藉著耶穌,我們在童年的創傷確實能轉化為潛力,正如
許多聖人所經歷的那樣;因此,應該與自己的生活重新
和解,不再詢問自己為何受這樣的苦,更要省思為了那
項使命 天主才透過這經歷來磨練我。
當孝敬父母;因為,他們給了我生命!
倘若,你遠離了你的父母,你就要做出努力,回到他們
身旁;可能,他們已經年邁……他們養育了你。
此外,我們也有彼此說粗話,甚至,說髒話的惡習;請
你們絕對、絕對不可辱駡別人的父母,萬萬不可!
絕不可辱駡母親、絕不可辱駡父親;絕對、絕對不可!
你們要從內心下這個決心,從今以後,我不再辱駡別人
的母親或父親;父母給了他生命!他們不該受到辱駡。
接著,教宗提到,童年的印記的確能影響人的一生,它
如同一滴擦不掉的油墨在人的舉止和行為上反映出來;
這個數千年的智慧所表達的就是人文科學在一個多世紀
前才確定的理論。
事實上,我們常能容易瞭解某人是在一個健康與平穩的
環境中成長,還是經歷過被遺棄和暴力。
這第四條誡命並不要求父母是完美的人;因為,幸福的
許諾與子女的行為有關,反而與生養他們的人的行為毫
不相干。
教宗說:第四誡,論及的是子女的行為,與父母是否有
功勞並不相干;這條誡命表明的是一件非凡和不受約束
的情況:即便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良善的人、即便不是
所有的童年都是平靜安詳的,但是,所有子女都能成為
幸福的人,因為實現一種美滿和幸福的生活取決於他們
能否對生養他們的人懷著應有的感恩之情。
許多聖人在經歷了痛苦的童年後,依然能活出一種受到
光照的生活;因為,藉著耶穌基督,他們已經與自己的
生活和解。
最後,教宗舉出幾個我們該當效法的典範,他們是:
下個月將被封聖的真福蘇爾普里齊奧(Sulprizio),他
受了許多痛苦,卻從未背棄父母。
聖嘉彌祿(San Camillo de Lellis),他由紊亂的童年
轉變為度一種愛和服務的生活。
還有 : 聖女柏姬達(Giuseppina Bakhita),她在可怕
的奴隸生活中長大的;真福尼奧基(Carlo Gnocchi)
他曾是孤兒和窮人;聖若望保祿二世從小失去母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