藉著耶穌的苦難,
我們得到了罪過的赦免
(乙年耶穌復活期第三主日)
宗三 13~15,17~19;若壹二 1~5a;
路二十四 35~48
本主日的禮儀繼續同我們談耶穌的復活,尤其談了
復活的耶穌顯現給聚集在晚餐廳裡的門徒們。
第一篇讀經取了伯多祿在治好胎生瘸子之後的部份
講道詞;在這篇講道詞中,他宣告了耶穌的復活。
本主日禮儀讀經的共同主題則是罪過的赦免,藉著
耶穌的苦難,我們得到了這個赦免;這個赦免是復
活者恩賜給我們的。
福音再次把我們帶入晚餐廳、那是耶穌顯現給十一
位門徒的地方;祂首先問候他們:願你們平安!
正如若望福音二十19,21,26中所說的,復活的
基督帶給我們平安,正是因為祂將罪過的赦免與
天主修和的恩賜給了我們;祂帶給我們的是內心的
平安,也是人們彼此間的平安。
聖路加敘述這個段落的時候非常執著復活的現實,
這個現實不單純是耶穌靈魂的復活,也實實在在地
顯示了祂身體的復活。
耶穌發覺,門徒們看到祂時的恐懼、不安和疑慮,
正是因為他們對復活沒有絲毫概念,以為復活是不
可思議的。
耶穌於是向他們說:『你們看看我的手、我的腳,
分明是我自己!』
耶穌把祂的傷痕給他們看;這些傷痕是辨別祂身分
的標記。
祂沒有說:『你們看看我的面容吧!』卻是說:『
你們看看我的手、我的腳;分明是我自己!
你們摸摸我;應該知道』。
門徒們想是見了鬼神;但是,復活的耶穌不是鬼神
,祂是有血、有肉、有靈魂的人;祂向門徒們說:
『你們摸摸我;應該知道:鬼神是沒有肉驅和骨頭
的,如同你們看我,卻是有的』。
耶穌說完這話,似乎認為還不夠,於是問他們:『
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?』
門徒們便給了祂一片烤魚;耶穌就接過來,當他們
面前吃了。
耶穌對祂復活的真實性的執著,為我們啟示了聖經
對肉身的觀點,這個觀點與希臘人的肉身觀截然不
同。
希臘人有靈魂不死、不滅的思想,這在哲學思想中
無疑是一大進步;但是,他們卻認為,肉身是靈魂
的阻礙。
一些希臘人甚至認為,肉身好似靈魂的墳墓或牢獄
,肉身為靈魂是個負擔;因此,靈魂該當從肉身內
解放出來,只有這樣,才能使它的尊嚴達到圓滿的
境界。
聖經的觀點卻不同;聖經上說,肉身是 天主創造
的,人的肉身和靈魂若不結合在一起,他就不是個
完全的人。
再說,耶穌戰勝死亡的勝利,並非在於祂不死的靈
魂同 天主結合在一起,是說祂的肉身再次同祂的
靈魂結合為一,這種存在的狀況自然同我們在塵世
的生命大為不同。
聖經的肉身觀告訴我們,我們對自己的肉身該報持
十分積極的態度;縱然,肉身為我們可能是犯罪的
機會,但是,罪惡其實不是由肉身來的,是出於我
們心理和道德上的薄弱。
肉體本身是 天主讓人圓滿度他生命的一個極美的
工具,我們理應對它極為尊重;因為,肉身是
天主所造。
我們該適度地愛護自己的肉身,實實在在地承認,
人若不把肉身和靈魂結合一起,他便不堪稱為人。
耶穌讓門徒們看到祂的肉身真的復活了之後,便建
立他們的信德,提到祂去世以前說過的話和舊約中
記載的 天主的話說:『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
時候,就對你們說過這些話』。
那時,耶穌說的是預言:『諸凡梅瑟法律、先知並
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,都必須應驗』。
耶穌在此提出舊約中的三個部份:法律、先知和其
他作者;我們只有領會聖經的訓導和祂的宣講,才
能認出復活的耶穌。
耶穌多次預言了祂的苦難、死亡和復活,藉著祂的
話,我們才能認出祂就是復活者。
耶穌的話符合舊約的宣講;事實上,這位復活者向
門徒們說:『經上曾這樣記載:默西亞必須受苦,
第三天,要從死者中復活;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
始,因祂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罪之赦;你們
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』。
耶穌的苦難和復活在舊約中已經預言,並且也預言
了從苦難和復活結出的豐碩果實。
耶穌的奧蹟,是修和的奧蹟,為萬邦謀得悔改和罪
的赦免。
耶穌在世的使命僅為以色列家迷失了的羊(見瑪十
6 );但是,祂受苦和復活後,門徒們的使命則擴
展到全世界;復活者說:『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
罪之赦』。
悔改和赦免,是經由相信復活的基督才得到。
在第一篇讀經中,伯多祿向猶太百姓講道;是這個
百姓曾要求判耶穌釘十字架死刑。
伯多祿宗徒用強烈、堅定的話語向他們提出這個該
受譴責的事件:『你們否認了那聖而且義的人,祂
就是你們所解送、並在比拉多前所否認的;雖然,
那人原判定要釋放祂;你們殺害了生命之原』。
伯多祿以他的這席話激起了聽眾的懺悔和悔改的心
;同時,他也顯示了 天主的仁慈說:『我知道,
你們所行的是出於無知;你們的首領也是如此』。
伯多祿的話減輕了猶太人的罪過,他們所行的是出
於無知,環境使他們盲目;正如耶穌在十字架上親
口說的,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(見路二十三
34)。
伯多祿隨後邀請百姓悔改,好得罪的赦免:『
天主藉著眾先知的口,預言祂的默西亞當受難的事
也就這樣應驗了;你們悔改,並回心轉意吧!好消
除你們的罪過』。
這是藉著悔改、皈依和罪的赦免體現了個人和靈性
復活的訊息。
第二篇讀經補充其他兩篇讀經的訓導,更加確切地
描述了基督徒在領洗之後,也就是他們歸屬於耶穌
後的狀況,他們不能夠、也不應該再犯罪;因為,
他們領受了恩寵和復活的力量,能抵制住一切邪惡
的力量,獲得勝利。
可是,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卻繼續顯示人性的軟柔,
我們仍陷入罪惡中。
聖若望宗徒卻願意重新喚醒我們的希望,告訴我們
:『誰若犯了罪,我們在 父那裡,有正義的耶穌
基督做護慰者』。
耶穌在 父那裡做我們的護慰者,祂是赦免的工具
(來自希臘文 ilasmos的翻譯),贖我們的罪過。
耶穌藉著自己的苦難和復活獲得了赦免罪過和潔淨
靈魂所犯的罪的能力;若望宗徒說,不但贖我們的
,而且也贖全世界的罪過。
耶穌的苦難和復活的豐盛果實沒有界限,是為天下
所有人都有效能的救贖奧蹟。
聖若望宗徒隨後又做了看起來似乎與過去不同的表
示:『如果,我們遵守祂的命令,由此便知道我們
認識祂』。那說:『我認識祂』,卻不遵守祂命令的
,是撒謊的人。
若望宗徒對遵守命令、不犯罪、又符合基督信仰和
基督戰勝一切邪惡勢力的方向的必要性很執著,我
們該在這一方向上認真努力;否則,我們同耶穌便
沒有真正的關係,我們便不認識祂。
在聖經中,『認識』這兩個字,是在表達一種個人
關係、一種同一個人很深的關係;因此,若是沒有
忠誠、認真地遵守 天主的命令和耶穌對彼此相愛
的叮囑,便談不上做真正的基督徒,不可能同基督
有真正和深入的關係。
由此可知,基督信徒的狀況不能是一種順從罪惡的
狀況;基督徒犯罪常是可能的事,但是,這並非該
是他慣常的態度。
他的基本態度該是忠實地遵守 天主的誡命,尤其
是愛的誡命。
誰若追隨與之不同的方向,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、
他就不屬於基督,不接受祂的恩寵,走向墮落。
由此可知,需要分清楚基本態度和罪過,這是兩件
實在不同的事情;基督信徒的基本態度該當是對
上主忠誠。
雖然,我們報持這種態度,人性的脆弱還能使我們
犯罪;那麼,我們有耶穌做護慰者,祂使我們得到
罪過的赦免。
但是,要是我們的基本態度傾向於惡習和自私自利
,我們就得不到寬恕;這就是說,實際上,我們背
離了信仰。
要是我們的基本態度是惡的,我們就不能同耶穌結
合。
今天的禮儀邀請我們增強我們信仰復活基督的基本
態度,增強對祂戰勝一切邪惡勢力的信德和接受祂
救贖的願望。
耶穌願意將祂戰勝邪惡的勝利通傳給我們,讓我們
在祂的愛中進步;我們應該增強我們的基本態度,
知道它是我們基督信仰生活的根本。
作者:阿爾貝.范諾怡 耶穌會樞機主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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