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加布、聖巴比羅、聖婦亞加多尼
(SS. Carpus Papylus and Agathonice)
4月13日
殉道,公元一七0年
聖加布是里弟亞的一位主教、聖巴比羅是田亞旦拉的一位
副祭;兩人同因【信奉聖教的罪名】被捕,被解往小亞細
亞的羅馬總督府。
總督問加布的姓名籍貫;加布答 : 我有兩個名字,第一個
名字是最尊貴的名字、基督徒;另外有一個世俗的名字叫
加布。
總督命他向邪神獻祭;加布說 : 我恭敬的是基督、祂是
天主的聖子,降世為人,救贖眾人。
總督下令將加布剝皮、抽筋;加布欣然忍受酷刑。
總督拘提巴比羅到庭審訊;總督問他 : 你結婚了沒有 ?
有幾位子女 ?
巴比羅答 : 我有許多子女。
左右就向總督解釋,這是基督徒的一句術語,意思是說 :
從信德的角度來說,基督徒是一個大家庭,信友就是神職
人員的子女。
巴比羅補充道 : 在各省各城,都有我的子女。
總督問他 : 肯不肯向神道獻祭 ?
巴比羅答 : 我自幼欽崇天地的真主宰,從未向邪神獻祭;
我是基督徒。
總督喝令差役拷打他;他意志堅定,寧死不屈。
總督又下令,把他縛在柱子上,用烈火活活燒死;因此,
巴比羅比加布先獲得致命的榮冠。
那時,加布還被縛在柱子上;但是,他容光煥發、神采奕
奕。
旁人問他,為何這樣高興 ?
加布說 : 我看見 天主的光榮;所以,喜不自勝。
當他被投入烈焰中的時候,他高聲歡呼道 : 主耶穌基督,
我感謝祢;像我這樣的大罪人,蒙祢不棄,獲賜天國的榮
福。
最後,總督拘提聖婦亞加多尼到法庭;亞加多尼是一位已
結婚的女子,育有子女多人。左右的人勸她以子女為重,
要她背教、獻祭。
聖婦說 : 我的子女自有 天主照顧。
總督用死刑恫嚇她;聖婦一點兒也不害怕。
當烈火燒到她的身體時,她高呼道 : 主耶穌,請祢幫助我
;這句話,她一連高呼了三次;高呼到第三次的時候,一
縷芳魂飛昇天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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