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: 二零一四年,四旬期,在施放修和聖事前,
教宗方濟各主動先辦告解。[圖片來源:天新社]
「孩子,無論你幾時蒙了不潔、犯了重罪,都不必久等
、苦其心思;手邊既有取潔的清水,何不拿來洗濯?
身邊既有治病的良藥,何不打開服用?」
這一句來自聖方濟各.沙雷氏的名著《成聖捷徑》中,
這本書中有一整個章節教導信友「如何透過告解,悔過
遷善」;在四旬期中,正好教導我們如何透過修和聖事
重回 天主的懷抱。
以下是節錄該章的七個小貼士,幫助各位如何好好準備
修和聖事。
一、聖人建議我們,養成定時和恆常的告解習慣;如果
可能,在每周領聖體之前,希望你都去告解一次;縱然
,你曾撫心自問,並未犯過甚麼大罪。
何以要如此呢?
因為,告解聖事,不僅赦免你所告的小罪,還給你今後
免蹈覆轍的力量,更賞你分清罪過的智慧、賜你因犯罪
失去的聖寵。
二、聖人強調,不論所告的罪屬大、屬小、多麼的細微
,都要真心痛悔,更要決意定改。
因為,若沒有痛悔之心、定改之意,便會成為例行公事
,「告了再犯、犯了再告,成為畢生的累贅,而且失去
無數聖恩禮益」。
甚至,他強調,倘若,我們在告解中不誠懇、沒有痛悔
、改過之心,「縱然,我們告了所有的大罪、小過,也
算冒領告解聖事」,可說是罪加一等。
三、聖方濟各.沙雷氏接著告誡,「表明罪過時,切忌
用一些不著邊際的廢話,把告解當例行公事,並且往往
如此告罪」。
他打個比方說:「我沒有愛 天主如我應該的那麼熱切
、我沒有祝福如我應該的那麼誠懇、我沒有愛親人如我
應該的那麼大方、我沒有領聖事如我應該的那麼恭敬…
…」,聖人形容「這些都是廢話連篇」,即使聽告解的
神父也不知實際的情形,告了等於沒有告。
四、故此,聖人建議,要在省察中想出一個告明的切實
理由,然後,誠實地、坦白地自訟自承、說出所有的罪
過,而且要老實清楚;過於空泛籠統,都是未得告解的
要領。
他舉了多個實例,其中,他說:「你不應該告訴神父,
你沒有愛 天主如你應該的那麼熱切;你應當告訴他,
你曾否故意地分心、忽視了適當的祈禱地點和時間、或
者你曾否注意祈禱應有的姿態」。
五、聖人又指出,告解的過程中,最重要的是找到導致
犯罪的原因,並在告解中說出來;不要以為告了小罪的
事便以為足夠了,應當說出你犯罪的動機。
例如,你告明撒謊之罪,不但要說明犯罪的事實,更好
還要說明它的動機是出於自眩自諒的虛榮心、抑或出自
無聊的嘲弄、更或是出自頑固的癖性。
六、另外,聖方濟各.沙雷氏建議我們應說出我們罪過
(犯罪)的時間資料,犯罪時間的長短,也能增加罪過
的深重;因此,勸你也加以說明。
例如:虛榮心溜進我們的靈魂,或稍事停留、或者長期
久駐、或一刻鐘即去、或三、數天尚存在心中……這有
很大的差別的。
他說,這些資料都十分有幫助;所以,在告解時,我們
應該告明犯罪的事實、動機和久暫,可讓神父更能對症
下藥。
他又說,我們應告明所犯罪過的特性,譬如說,你何以
會對人生氣呢?又何以會失去忍耐呢?其中的理由也當
告明才對。
舉例:有一位我討厭的人忽然與我開玩笑、對我說笑,
我卻並不以為是開玩笑,反而想對方必定存有惡意,並
感到憤怒。
不過,相反的,有另一人與自己交情甚深,向我開同樣
的玩笑、甚至更尖酸刻薄,我竟以為他出於善意。
因此,這狀況便要說明一切、說得更詳細,讓神父能更
清楚,挖出自己的劣性根。
七、最後,聖人建議我們到固定的神師處辦告解;他說
:不可輕意更換替你解罪的師神;幾時,你選定了一位
,便在一定的日子去跟他結算你良心的流水賬目,坦白
地告訴他你所犯過的大小罪。每月一次、或兩月一次,
對神父談談你的心,把你自己的偏情都一一告知;縱然
,那偏情沒有令你失足犯罪,卻有引你墮落的危險;如
: 多愁善感、憂鬱易悲、或樂以忘形、愛財戀世等……
都是有害的偏情。
聖人鼓勵我們應該透過告解聖事未雨綢繆,防範未然。
《成聖捷徑》一書,是聖方濟各.沙雷氏於十七世紀給
平信徒撰寫的書籍,此書可被譽為「永恆的經典」書籍
;因為,到今天,它仍是不少新領洗者的指南。
然而,不只新領洗者,對每一個人都是一本有用的指南
;因為,在我們的任何關係中,特別與 天主的關係中
,是需要一次、又一次回到基礎重新開始。
撰文:姚子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