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審判和定罪人,應該沒有罪 丙年四旬期第五主日
依四十三 16-21;斐三 3,8-14;若八 1-11
今天的禮儀邀請我們接受 上主願意為我們做的新事物。
第一篇讀經已經在此意義下向我們講述;第二篇讀經則談及一件新事,即保祿
的歸化;福音講的是另一件新事,即淫婦的釋放。
天主是一位創造主 天主,一位不固定在過去,卻經常要創造比舊的更為美麗
的新事物的 天主。在依撒意亞先知書的神諭中,他說:『你們不必追念古代
的事,也不必回憶過去的事!看哪!我要行一件新事』。
對猶太人來說,過去的事是非常美麗的;依撒意亞先知特別教我們記起出谷紀
,以色列民從埃及的奴役中神奇地獲得釋放的故事:
『 上主在海中開了一條路,在怒潮中闢了一條道』。
但是,這一切都過去了,不應該再去想它,猶如唯一的真實事情一般;
上主還要做更美麗的事情。
這位先知寫作的時間,是有罪的以色列民流亡在巴比倫的時候,返回祖國似乎
成為不可能。但是,他以 天主的名義許下一個新的出離、一個新的解放:
天主也要在荒野中開闢道路、在沙漠裏開掘河流。
天主永遠不僅是創造者,也是拯救者、解放者;他也願意為我們是如此的。
我們經常需要被再造,也需要被拯救和解放。
四旬期,是準備我們去迎接巴斯卦奧跡的時期;這奧跡是
天主所行的奇妙新創造,獻給我們的拯救,我們應懷著信賴和喜樂之情接受。
在福音中,我們看到,耶穌來到世上,不是為審判,而是為拯救世界;就如他
本人所說的:『 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,而是為叫世界藉著他
而獲救』(若三17)。
我們在福音中見到一個十分具體而真實的案例,一邊是經師們與法利塞人,另
一邊是耶穌,他們之間的看法有天壤之別。
一位婦人在犯姦淫時被捉住;經師們和法利塞人忙著將她定罪並處死。
他們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『師傅!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,
在法律上,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你說什麼呢?』
他們想要把耶穌關閉在他們所要的審判和定罪的情境中;由於他們知道,耶穌
有顆慈悲的心,就把梅瑟的法律放在他面前,這法律規定當用石頭砸死淫婦。
(梅瑟的法律不怎麼溫和,為了除去人民間的惡行,就給許多罪規定死刑。)
可是,耶穌來到世界,不是為審判和定罪;而是為使一個新的生命、一個新的
開始、一個新的創造成為可能。所以,在此情況下,他找到解救這婦人的方法
,而且,並不違反梅瑟的法律。他建議控告者實行這法律;卻加上一個條件:
『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吧!』
這樣,他在這裏沒有反對,至少,不是直接反對用石頭砸死;但是,提出一個
條件:想要審判和定罪的人,應該沒有罪。
誰沒有罪呢?
經師們和法利塞人知道,耶穌能看出他們的良心;所以,不能假裝沒有罪。
於是,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。
越是長壽的,犯罪的機會越多;年老者因覺得自己有罪,就放棄了投石。
最後,只剩下耶穌和站在那裏的婦人。
福音讓我們聽到一段動人的對話;耶穌是唯一無罪的,唯一可向婦人投石的人
;但是,他問她:『婦人!他們在那裏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』
她答說:『主!沒有人』。
耶穌說:『我也不定你的罪』 。
可是隨後,他立刻加上一件重要的事:『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』。
耶穌不滿足於把婦人從應得的懲罰中解救出來,他還要教導她走正道,擺
脫罪惡的誘惑。
這婦人本來有著非常不好的下場;然而,這故事結束時,她的內心深處一定得
到改正,擺脫了心中犯罪的傾向。耶穌的這句話:『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
犯罪了』;成了她的生命的準則,一個美好的、遠離罪惡的、慷慨大量的生命
的準則。
在第二篇讀經中,過去,是位謹守法律的保祿,解釋
上主如何對待他,把他從更隱秘、更深入的、是意識不到的罪過中解放出來;
這罪過屬於那些自認是良善的、不可能有罪的、無可指責的,因而,驕傲自大
者的。
保祿那時以為,他擁有從法律而來的正義。他是個十分寬宏大量的法利塞人;
不過,卻認為自己不需要自罪惡中被解放,因為,他覺得自己有免疫力。
但是,歸化的時候,耶穌使他明白,從法律而來的正義,就
天主而言,不是真正的正義。他還使他明白,他需要從他的驕傲、他的傲慢中
解放出來,他需要被拯救。
至此,保祿懂得了。
他原先以為,迫害基督徒是做了一件好事;現在,他明白,事實上,他卻是在
進行一件不正義、罪惡的事。
因被基督征服了,他明白,一切其他事物已經失去重要性:『我將一切都看做
損失;因為,我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』。
從前,保祿認為有利益的一切,現在,他都看做損失。他的一切人性的德行不
再重要;因為,他唯一看重的是,他在謙虛和愛中與基督的個別關係。
這位宗徒指出:『我拿一切當做廢物,為賺得基督(保祿的唯一寶貝是基督)
,為結合於他,並非藉著我因守法律而獲得的正義,而是藉著由於信仰基督而
獲得的正義,即出於 天主、本於信德的正義』。
這種與基督的信德關係,是個使人脫離罪惡的關係,它是在愛與感恩的國度中
建立起來的。
保祿明白,基督是真正的救主;我們若要得救,需要跟隨他,參與他的復活
奧跡:『我只願認識基督和他復活的德能,參與他的苦難』。
這裏指出了復活奧跡的兩個面貌:參與基督的苦難,也是為參與復活的喜樂和
復活的新生命的條件。
保祿認為還未達到目標,他便努力向前奔跑,為奪得基督;他說:『我,我忘
盡我背後的,只向在我前面的奔馳(過去的雖然美好,與未來相比,就沒有了
價值),為爭取 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召我向上爭奪的獎品』。
在本主日,我們應邀做內在的更新:我們應該把有罪的過去丟棄,接受
天主透過耶穌的復活奧跡給我們創造的新生命。
我們的救援,來自基督的愛;他愛我們到了極點,直至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
為的是在我們內創造一顆新的心、一種新的精神。如此,他給了我們得救的可
能性,使我們能度感謝 天主的生活。
( 作者:阿爾貝.范諾怡 耶穌會樞機主教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