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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只要我們的愛

 

歐六     1~6;路十八     9~14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乙年四旬期第三周星期六

 

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如果,做學生的要跟其他的同學比,我們會說,

要跟好的比、不是跟差的同學比;要跟學習上更

努力、更有成績的、在行為上更好的同學比,這

樣比才會使自己更長進。

今天的福音裏,那位法利塞人卻不是這樣,他跟

一位一般被認為沒有那麼好的稅吏比;跟一位比

自己差的人比,自己會變得越來越差。

主耶穌說,你們應該成全、如同        天父一樣成全。

我們人能夠做一點兒好事,其實都應該歸功於

天主的恩寵助祐;今天的那位法利塞人一直數說

自己做的怎麼好、怎麼好,昂起頭來(跟稅吏不

敢抬頭的動作相反),一副高傲的模樣;甚至,

在        天主面前炫耀,好像        天主都要敬佩、感謝

他的樣子。

不用說別的,起碼,他犯了一個驕傲的罪。

他好像對        天主完全無所求,也因此是空著手回

家;不像謙虛認錯的稅吏是帶著義德回家。

『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必

被高舉』。

小德蘭常體會到:我們有能力做好事,是因為

天主給了我這個能力,我好好利用這個能力是應

該的,沒有值得吹噓的地方。

其實,        天主是全能的,要成就任何事都不難,

祂不需要我們用祂給的能力成就事情。

天主要我們的、也是唯一我們可以給

天主的東西,只是我們的愛;像今天讀經一說的

,        天主只要我們的愛,不需要我們的祭獻,因

為所有用來做祭品的牛、羊都是屬於祂的。

只要有這個愛,即便我們做事沒有可見的成果,

被        天主看到了,都非常中悅        天主。

甚至,有靈修家說:我們向        天主示愛,就可以

控制        天主!就好像孩子向父母一撒嬌,父母就

軟掉了,孩子要什麼,都給了。

有一次,耶穌的門徒們回來,高興地匯報他們在

外面做了什麼好的、偉大的事;耶穌卻對他們說

,更要高興的是他們的名字被寫在生命冊上!

天主要我們幫忙做祂的事,是要我們因此能得到

榮和幸福;就像父母不需要小小孩的幫忙,卻

鼓勵小小孩的參與。

我們也一樣,為愛        天主做事,我們高興我們的

名字被寫在天堂的生命冊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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