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只要我們的愛
歐六 1~6;路十八 9~14
乙年四旬期第三周星期六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如果,做學生的要跟其他的同學比,我們會說,
要跟好的比、不是跟差的同學比;要跟學習上更
努力、更有成績的、在行為上更好的同學比,這
樣比才會使自己更長進。
今天的福音裏,那位法利塞人卻不是這樣,他跟
一位一般被認為沒有那麼好的稅吏比;跟一位比
自己差的人比,自己會變得越來越差。
主耶穌說,你們應該成全、如同 天父一樣成全。
我們人能夠做一點兒好事,其實都應該歸功於
天主的恩寵助祐;今天的那位法利塞人一直數說
自己做的怎麼好、怎麼好,昂起頭來(跟稅吏不
敢抬頭的動作相反),一副高傲的模樣;甚至,
在 天主面前炫耀,好像 天主都要敬佩、感謝
他的樣子。
不用說別的,起碼,他犯了一個驕傲的罪。
他好像對 天主完全無所求,也因此是空著手回
家;不像謙虛認錯的稅吏是帶著義德回家。
『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必
被高舉』。
小德蘭常體會到:我們有能力做好事,是因為
天主給了我這個能力,我好好利用這個能力是應
該的,沒有值得吹噓的地方。
其實, 天主是全能的,要成就任何事都不難,
祂不需要我們用祂給的能力成就事情。
天主要我們的、也是唯一我們可以給
天主的東西,只是我們的愛;像今天讀經一說的
, 天主只要我們的愛,不需要我們的祭獻,因
為所有用來做祭品的牛、羊都是屬於祂的。
只要有這個愛,即便我們做事沒有可見的成果,
被 天主看到了,都非常中悅 天主。
甚至,有靈修家說:我們向 天主示愛,就可以
控制 天主!就好像孩子向父母一撒嬌,父母就
軟掉了,孩子要什麼,都給了。
有一次,耶穌的門徒們回來,高興地匯報他們在
外面做了什麼好的、偉大的事;耶穌卻對他們說
,更要高興的是他們的名字被寫在生命冊上!
天主要我們幫忙做祂的事,是要我們因此能得到
光榮和幸福;就像父母不需要小小孩的幫忙,卻
鼓勵小小孩的參與。
我們也一樣,為愛 天主做事,我們高興我們的
名字被寫在天堂的生命冊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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