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在耶穌的公開活動初期,一些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聯同一些司祭和經師就已商討要除掉祂。
耶穌因了某些行為(驅魔、赦罪、安息日治病、對法律潔與不潔的誡條所做的獨特解釋,與稅吏、
公開與罪人的交往),曾被居心不良的人懷疑為附魔者。祂被指控:說褻瀆的話與做假先知,
這些宗教罪行,按照法律本該處以用石頭砸死之刑。
因此,為一般的 天主子民(若七48-49),尤其,為耶路撒冷的宗教首長,即若望福音多次稱呼的
「猶太人」,耶穌的許多言行是一個「反對的記號」(路二34)。當然,祂跟法利塞人的關係並非
只是爭辯性的;有些法利塞人叫祂提防可能發生的危險。耶穌稱讚了一些法利塞人,例如谷十二章
三十四節所記載的經師,並多次在法利塞人的家中吃飯。耶穌肯定了由這些 天主子民的宗教優秀
分子所認同的道理:如死人的復活,虔誠的方式(施捨、祈禱和禁食),視 天主為父親的習慣,
以及愛主愛人誡命的重要性。
在許多以色列人的眼中,耶穌的行動好像反對選民下列的基本制度:
── 須遵守法律書明文規定的一切誡命,此外,對法利塞人來說,還加上其口傳的解釋。
── 耶路撒冷聖殿的主要特色,是它被視為 天主以超越方式寓居的神聖地方。
── 信奉唯一的 天主,無人可分享祂的光榮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