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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耶穌的公開活動初期,一些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聯同一些司祭和經師就已商討要除掉祂。


耶穌因了某些行為(驅魔、赦罪、安息日治病、對法律潔與不潔的誡條所做的獨特解釋,與稅吏、


公開與罪人的交往),曾被居心不良的人懷疑為附魔者。祂被指控:說褻瀆的話與做假先知,


這些宗教罪行,按照法律本該處以用石頭砸死之刑。


因此,為一般的    天主子民(若七48-49),尤其,為耶路撒冷的宗教首長,即若望福音多次稱呼的


「猶太人」,耶穌的許多言行是一個「反對的記號」(路二34)。當然,祂跟法利塞人的關係並非


只是爭辯性的;有些法利塞人叫祂提防可能發生的危險。耶穌稱讚了一些法利塞人,例如谷十二章


三十四節所記載的經師,並多次在法利塞人的家中吃飯。耶穌肯定了由這些   天主子民的宗教優秀


分子所認同的道理:如死人的復活,虔誠的方式(施捨、祈禱和禁食),視    天主為父親的習慣,


以及愛主愛人誡命的重要性。


在許多以色列人的眼中,耶穌的行動好像反對選民下列的基本制度:


──  須遵守法律書明文規定的一切誡命,此外,對法利塞人來說,還加上其口傳的解釋。


──  耶路撒冷聖殿的主要特色,是它被視為    天主以超越方式寓居的神聖地方。


──  信奉唯一的    天主,無人可分享祂的光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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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