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祈求     天主給我們力量!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呂天恩 神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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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十八     9~14

 

那時候,耶穌也向幾位自充為義人、輕視他人的人

設了這個比喻:「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,一位是

法利塞人、另一位是稅吏;那位法利塞人立著,心

裏這樣祈禱:        天主,我感謝祢,因為我不像其他

的人,勒索、不義、姦淫;也不像這位稅吏。

我每周兩次禁食;凡我所得的,都捐獻十分之一。

那位稅吏卻遠遠地站著,連舉目望天都不敢,祇是

捶著自己的胸膛說:        天主,可憐我這個罪人罷!

我告訴你們,這人下去、到他家裏,成了正義的;

然而,那個人卻不然。

因為,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

必被高舉」。

 

福音分享

 

在這比喻中,我們看到,這兩個人一同「上聖殿

去祈禱」。

聖殿,就是「朝拜        上主」的地方;實踐法律中

最主要的戒命,就是朝拜並愛唯一的        天主:「

以色列!你要聽:        上主、我們的        天主是唯一

的        上主,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,愛

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」(申六4-5)

然而,在實踐法律一方面,法利塞人好像比稅吏

好得多:他很嚴格地按照法律去行!

但是,仔細來看,我們可以發現,法利塞人不知

不覺的忽略了法律最重要的一條:到聖殿的時候

,他已經不是以        天主為中心,是「以自己的義

德」為中心,他已不是真正地朝拜        天主,卻在

朝拜一個很特別的偶像,就是:「自己的完美」。

他認為,「成義人」是來自他自己;他認為,他

有權利得到天上的賞報。

原來,法律的所有規律是要幫助人避免被世俗的

各個偶像所迷惑;但是,「成義」     (意思是說,

重新能成為        天主所愛的子女還是

天主白白給人的恩寵,是人原來不配得到的大恩。

因為法利塞人認為已經是「義人」,就不讓

天主賜給他這個恩寵,他那有需要領受它 ? 他已

經靠自己得到了它。

稅吏卻不然,他明明知道自己是罪人,只能靠

上主的慈悲才能活!

他深深知道,靠自己,無法中悅        天主;還是期

望        天主的大慈大悲打開心胸,祈求

天主來救他

在法利塞人,因為「他的完美」,什麼都不需要

;稅吏卻因「他的無力」,什麼都需要;在法利

塞人是「滿」的地方,稅吏卻是「虛」,只有在

這「虛」中,        上主才願意傾注祂的圓滿!

然而,這個「圓滿」亦即        天主的愛與光,是那

麼高遠地超過我們人的完美;但願我們每天也是

以        上主為我們最首要的依靠,特別是在愛別人

時,請        上主給我們一股我們靠自己永遠不會活

出的力量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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