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得理,要饒人
人不講理,是缺點;人硬要講理,卻是盲點;理直氣和比理直氣壯,更能說服
、改變他人。
一位高僧受邀參加素宴;席間發現,在滿桌精致的素食中,有一盤菜裡竟然有
一塊豬肉;高僧的弟子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來,打算讓主人看到。
沒想到,高僧卻立刻用自己的筷子把肉掩蓋起來。
一會兒,弟子又把豬肉翻出來;高僧再度把肉遮蓋起來,並在徒弟的耳畔輕聲
說 : 『如果,你再把肉翻出來,我就把它吃掉!』
徒弟聽到後,再也不敢把肉翻出來。
宴會過後,高僧辭別了主人。
歸途中,徒弟不解地問 : 『師傅,剛才,那廚子明明知道我們不吃葷的,為什
麼把豬肉放到素菜中?徒弟只是要讓主人知道這事,處罰他』。
高僧說:『每個人都會犯錯誤;無論是有心、還是無心。
如果,讓主人看到了菜中的豬肉;盛怒之下,他很有可能當眾處罰廚師,甚至
,會把廚師辭退;這都不是我願意看見的』。
待人、處事,固然要【得理】;但是,絕對不可以『不饒人』。
留一點餘地,給得罪你的人,不但,不會吃虧;反而,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;
厚德載物!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