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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愛    天主,才能中悅    天主

 

歐六     1~6;路十八     9~14

 

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做學生的如果要跟其他的同學比,我們會說,

要跟好的、不是跟差的同學比,是在學習上

更努力、更有成績的,在行為上更好的同學

;這樣比才會使自己更長進。

今天的福音裡,那位法利塞人卻不是這樣,

他跟一位一般被認為沒有那麼好的稅吏比;

跟一位比自己差的人比,自己會變得越來越

差。

主耶穌說,你們應該成全,如同        天父一樣

成全。

我們人能夠做一點好事,其實都是應該歸功

於        天主的恩寵助佑;今天,那位法利塞人

一直數說自己做的怎麼好、怎麼好,昂起頭

來(跟稅吏不敢抬頭的動作相反),一副很

高傲的樣子,甚至在        天主面前炫耀,好像

天主都要敬佩、感謝他的樣子。

不用說別的,起碼,他犯了驕傲的罪。

他好像對        天主完全無所求,也因此完全無

所得,空著手回家,不像謙虛認錯的稅吏一

樣帶著義德回家。

『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

,必被高舉』。

小德蘭常體會到:我們有能力做好事,是因

為        天主給了我這個能力,我好好利用這個

能力是應該的,沒有值得吹噓的地方。

其實,        天主是全能的,要成就任何事都不

難,祂不需要我們用祂給的能力才能成就的

事情。

天主向我們要的、也是唯一我們可以給

天主的東西,只是我們的愛;像今天的讀經

一說的,        天主只要我們的愛心,不需要我

們的祭獻,因為,所有用來作祭品的牛羊都

是屬於祂的。

我們做事,只要有這個愛,即便沒有可見的

成果,卻被        天主看到了,非常中悅        天主。

甚至,有靈修家說:我們向        天主示愛,就

可以控制        天主!就好像孩子向父母一撒嬌

,父母就軟掉了,孩子要什麼都給了。

有一次,耶穌的門徒們回來,高興地匯報他

們在外面做了什麼好的、偉大的事;耶穌卻

對他們說,更要高興的是他們的名字被寫在

生命冊上!

天主要我們幫忙做祂的事,是要我們因此得

到光榮和幸福;就像父母不需要小小孩的幫

忙,卻鼓勵小小孩的參與。

我們也一樣,為愛        天主做事,有沒有可見

的成果都沒有關係;我們可以高興一定會有

成果,這成果包括了我們的名字被寫在天堂

的生命冊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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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