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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是光,「在祂內有生命,這生命是人的光」(若一4)。


「那普照每人的真光正在進入這世界;‧‧‧凡接受祂的,祂給他們,即給


那些信祂名字的人權能,好成為    天主的子女」(若一912)。


我們既然是    天主的子女,我們就應該「在光中行走,如同祂在光中一樣」


。(若壹一7


然而,「人心最狡猾、欺詐,已不可救藥;誰能透識?我    上主究察人心,


考驗肺腑」(耶十七910)。


我們常認為是善的、好的作為,但在主的光中,才會顯出其實動機是自私的


、是主所不喜悅的;只有「藉你的光明纔能把光明看見」(詠三十六10)。


「如果,我們說,我們沒有罪過,就是欺騙自己,真理也不在我們內。但若


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,    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,必赦免我們的罪過,並洗淨


我們的各種不義」(若壹一89),使我們成為聖潔、無瑕疵的子女。


只要我們願意,讓    天主在我們的生命中做主、為王,並在一切事上獨佔首


位;那麼,生命之水的河流,必要從    天主的寶座那裏湧出,浸透我們的生


命,我們必能成為光明之子,並能結出聖神的果實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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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