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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是光,「在祂內有生命,這生命是人的光」(若一4)。
「那普照每人的真光正在進入這世界;‧‧‧凡接受祂的,祂給他們,即給
那些信祂名字的人權能,好成為 天主的子女」(若一9,12)。
我們既然是 天主的子女,我們就應該「在光中行走,如同祂在光中一樣」
。(若壹一7)
然而,「人心最狡猾、欺詐,已不可救藥;誰能透識?我 上主究察人心,
考驗肺腑」(耶十七9、10)。
我們常認為是善的、好的作為,但在主的光中,才會顯出其實動機是自私的
、是主所不喜悅的;只有「藉你的光明纔能把光明看見」(詠三十六10)。
「如果,我們說,我們沒有罪過,就是欺騙自己,真理也不在我們內。但若
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, 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,必赦免我們的罪過,並洗淨
我們的各種不義」(若壹一8,9),使我們成為聖潔、無瑕疵的子女。
只要我們願意,讓 天主在我們的生命中做主、為王,並在一切事上獨佔首
位;那麼,生命之水的河流,必要從 天主的寶座那裏湧出,浸透我們的生
命,我們必能成為光明之子,並能結出聖神的果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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