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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教會法律、服從耶穌基督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甲年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三

 

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梅瑟的法律是來自        天主、是好的法律、是

天主的旨意,遵守的人會得到生命;        天主給我們

法律就是這個目的,如讀經一說的,有見識、有智

慧的人會看到這一點。

主耶穌立的        天主教會的法律,可說是新約的梅瑟

法律,幫助我們信友走天國的道路。

因為,即便有各種瑕疵的宗徒們,耶穌很看得起,

曾經對宗徒、即教會的領導說過:誰聽從你們,就

是聽從我。

可惜,今天,不聽從教會的教導好像成了時髦的事

;在一個很輕易就放棄原則的時代,教會被看成是

保守、落伍的、反科學的,自己的看法更聰明、更

前進。

今天,耶穌說,祂來,不是要廢除梅瑟法律,法律

的一點一撇絕不會過去,全部都要成就;誰若遵守

了,也這樣教訓人,他在天國裡要稱為偉大的。

其實,真理是絕不會落伍的,不會因為時代、地區

變的;教會對世人負責,要宣講真理,並且只能

宣講真理。

耶穌基督就是『昔在、今在、永遠常在的真理』;

當然,主耶穌要我們接受的,主要不是科學的真理

,是能讓我們從此岸到彼岸、從今生到來世的得救

的信仰真理。

這使我們想起瑪利亞和若瑟,雖然,他們是救主

耶穌的母親和義父,但是,並不把自己放在猶太人

的法律之上。

路加福音第二章說,他們很謙遜地遵守梅瑟的法律

,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就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

去獻給        天主,並照        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,獻上

祭物:一對斑鳩或兩隻鶵鴿。

讓我們多多學習聖母和聖若瑟的精神,謙遜地遵守

母教會的法律;遵守教會法律的,就是服從耶穌

基督,一定是偉大的、有見識、有智慧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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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