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贖與補贖
出卅二 7~11,13~14;弟前一 12~17;
路十五 1~32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「以色列」,這名字是「與 天主搏鬥」的意思
,來自以色列人的老祖宗雅各伯的一個奇特遭遇
(參創卅二23~33)。
在這事件中,雅各伯和 天主的使者搏鬥,一直
到曙光破曉,那人對雅各伯說 : 「你的名字以後
不再叫雅各伯,應叫以色列;因為,你與 神與
人搏鬥占了優勢」。
當我們讀舊約以色列人的歴史會發現,以色列人
是名符其實的「以色列」,常「與 天主搏鬥」
的民族。
天主召選了以色列人做選民,一直想把以色列人
攬在自己愛的懷裡,就像父母想把子女留在自己
的愛內一樣。
但是,以色列人常常不願意,常要掙脫「
上主仁慈的繩索、愛情的帶子」 (參歐十一 4)
,甚至,把「 上主仁慈的繩索、愛情的帶子」
看做束縛自由的枷鎖,離開 天主去敬拜偶像!
敬拜偶像的後果,自然是痛苦和災難,就是聖經
作者描述的「 天主的懲罰」。
在今天的讀經一裡,我們看到,剛被
上主以大能拯救出埃及『奴役之地』的以色列人
,居然向自己鑄造的牛犢獻祭說 : 「以色列,這
就是領導你出埃及的神明」。
面對這些頑冥不化、不忠不義的以色列人,
天主的義怒是要消滅他們。
然而,因梅瑟的懇求, 天主撤銷了要降在他們
身上的災禍。
我們不也可被稱為「以色列人」嗎?
我們忘記 天主、違背 天主、反抗 天主的結
果 (罪的結果) ,是人類要承受巨大的災難。
雖然,多次因著善人的祈禱,世界躱避了更大、
更可怕的災難 (讀經一) ;但是,罪對我們每個
人、家庭或世界的遺害確實是我們的痛苦之源。
基督耶穌來到世上,是為拯救罪人於苦海;而且
,相信耶穌的人將會得救 (讀經二) 。
主耶穌就是辛辛苦苦在荒野裡尋覓那失落的一隻
羊的牧人 (福音) ,找到了,就高興地把牠放在
肩上帶回家。
尋覓的辛苦和危險都忘得一乾二淨,只有歡樂和
慶祝;因為,人類「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」。
牧人放下九十九隻安全的羊,翻山越嶺去尋找那
一隻迷失的,顯示了 天主把每一個人都看得很
重要、每一個人都是祂的子女。
即便只有一位子女迷失了,為了這一位子女,祂
也會屈尊就卑降生成人,並在十字架上傾流寶血
;這是教會一直以來的信仰肯定。
如果, 天主把我們每一個人、把我看得那麼重
要,我能鄙視自己、自暴自棄、自甘墮落嗎?
那迷失的羊和那遺失的銀幣都是無靈之物,只要
人找尋它、帶它回來,它們是不會抗拒、不會做
「以色列」的。
人卻不同了;人不能被強迫去「悔改」;這就是
為什麼那離家出走的小兒子的父親只能每天遠遠
地翹首觀望,希望有一天看到自願回家的小兒子
的身影 !
主耶穌的故事裡,沒有提到慶祝小兒子回家的宴
會結束後怎樣了;一切就此回復常態嗎?
抑或小兒子有責任重建一度被他破壞了的和父親
、和哥哥、和家中其他人的關係,並有責任證明
自己確實還是一位值得信任的人?
在今天的讀經一裡,只因梅瑟的懇求,
天主就寬恕了叛逆的以色列人;事情就這樣了結
了嗎?
以色列人有沒有責任以實際行動表示「悔改」之
心?有沒有責任寬慰 天主破碎的心靈?
有沒有責任去賠補因自己的過犯產生的傷害?
同樣,我們犯罪得罪了真、善、美、聖的 天主
,得到 天主的寬恕;但是,我們是否應做補贖
呢?
假如,我從甲先生那裡偷了十萬元,之後,覺得
對不起甲先生,甲先生也接受了我的道歉;事情
就這樣結束了嗎?
我有沒有責任賠補甲先生損失的十萬元?
假如,我毀壞了乙女土的名譽,覺得良心不安,
去辦了和好聖事,也得到神父以 天主之名的赦
罪;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?
我有沒有責任將功贖罪,盡力恢復乙女士被我毀
壞的名譽?
我們做了錯事、或做了壞事,道歉、悔改是必要
的;但是,仍然不夠。
因為,錯事、壞事都有一個「惡果」,使原來的
「平衡」失序,造成混亂(參《 天主教教理》
1459號),這惡果一定要被填補、修補或賠補。
我若無力賠補,也需請求親友幫我賠補、或有人
出自憐憫之心代我賠補;這就是修和聖事之後還
需做「補贖」的原因,也是 天主子必須代人類
賠補人類無力自行償還的傷害全真、全善、全美
天主的罪債的原因,亦即主耶穌常說的「默西亞
必須受苦」(參瑪十六21;谷八31;路廿四26,
46),或 天主必須用十字架拯救世人的原因。
恢復平衡是必須的,這「必須」即是『
天父的旨意』。
賠補是我們該做的;因為我們的賠補於事無補,
天主子自願代我們做我們該做的;這是
天主子的自願,不是「嗜血的」 天父給聖子的
命令。
在和好聖事中,我們為什麼常常告相同的罪,是
不是因為我們從一開始就沒有認真、嚴肅且充分
地做「補贖」?
我的靈魂,你想一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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