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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 天主對我們的愛與公正
路十八 1~8
那時候,耶穌給他們設了一個比喻,論及人應當
時常祈禱,不要灰心。
祂說:「某城中曾有一位判官不敬畏
天主、也不敬重人。
在那城中另有一位寡婦常去見他說:『請你制裁
我的對頭,給我伸冤罷!』
他多時不肯;以後想到:『我雖不敬畏
天主、也不敬重人,只因為這位寡婦常來煩擾我
,我要給她伸冤,免得她不斷地來糾纏我』。」
於是,主說:「你們聽聽這位不義的判官說的什
麼!
天主所召選的人日夜呼籲祂,祂豈能不給他們伸
冤,而遷延俯聽他們嗎?
我告訴你們:祂必要快快為他們伸冤;但是,人
子來臨時,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?」
聖言反省
天主當然不會像比喻中的判官,由於不堪被打擾
才應允我們的祈禱;耶穌的意思是說:如果,連
那不敬畏 天主、也不尊重世人的不義判官最終
都會找到理由為求他的人主持正義,那麼,本身
是至善且愛我們的 天父,豈不更會答應我們的
請求!
所以,我們應堅持祈禱;至於 天主何時恩賜我
們以及恩賜我們什麼,祂比我們更清楚。
祂給我們的,未必是我們想要的;但是,一定是
對我們更有益的;這就是今日福音所談及的
天主要為我們主持的正義。
為此,我們祈禱時應有一個基本態度,就是相信
天主對我們的愛與公正。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
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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