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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身的復活

 

            (丙年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)

 

本主日、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,彌撒中的讀經一和

福音分別取自瑪加伯下第七章第一到二以及九到十

節、聖路加福音第二十章第二十七到三十八節。

讀經一記述瑪加伯母子八人壯烈殉道的故事,內容

涉及舊約時代以色列子民對人的肉身死後復活的信

仰;福音記述耶穌與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的對話。

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,有人根據這句話認為中國人

並不關心死後的問題;其實,這是錯誤的,世界上

所有民族,包括中國人在內,都對人的身後歸宿有

所警惕。

對這問題,在耶穌時代的猶太知識界中流行著兩種

不同的意見    : 法利塞人相信,人死後還要復活;撒

杜塞人不相信人死了還能復活。

耶穌的立場則表現在祂與病死後復活了的拉匝祿的

姊妹瑪爾大的對話中;祂說:「我就是復活、就是

生命;信從我的,即使死了,仍要復活;凡活著就

信從我的人,必永遠不死」。

我們基督信徒相信耶穌的話,在我們日常誦唸的信

經中,我們宣誓說:「我信肉身之復活、我信常生

,阿們」。

我們先從讀經一說起,這篇讀經記述瑪加伯母子八

人壯烈殉道的故事;這故事是文學史上的一篇傑作

,作者逐步加緊,有條不紊地描述暴君所施行的刑

罰越來越凶殘,同時,七兄弟臨死時,對肉身復活

所發表的言論也越說越湛深;那母親勸勉小兒子的

話,讀來尤其動人。

讀經一加下七1~2,     9~14這樣說:

那時候,有兄弟七人和他們的母親一同被捕,國王

命人用鞭子和牛筋痛打他們,強迫他們吃法律上所

禁食的豬肉。

他們中有一位代表眾人說:「你想問什麼?你希望

從我們知道什麼?我們已經準備好了,寧死不願違

背祖先的法律」。

第二位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說:「你這位窮凶

極惡的人!你奪去我現世的生命,但是,宇宙的君

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祂的法律殉難的人復活,獲得

永生」。

這一位以後,輪到第三位受刑了!有人命他伸出舌

頭,他就爽快地伸出來,並且伸開雙手,慷慨地說

:「這些肢體是上天所賜,現在,為了祂的法律,

我毫不吝惜,希望有一天從祂那裡再得回來」。

國王和他的侍從都詫異這少年不怕受苦的精神。

第三位死了以後,他們用同樣的酷刑處罰第位個;

他臨死時這樣說:「深信        天主使人復活許諾的人

,死在人手中,是求之不得的;可是,為你絕不會

復活、獲得永生」。

本主日福音記述耶穌與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的對話

,在這篇對話中,耶穌明白地肯定了人死後肉身復

活的道理。

福音路二十27~38這樣記載說:

那時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幾位來問耶穌說:

「師傅!梅瑟給我們定下規條:如果,有一個人的

兄長死了,他有妻子卻無兒子,他的弟弟當娶寡嫂

為妻,給他的兄長立嗣。

假如,有兄弟七人,第一位娶了妻,沒有兒子,就

死了;第二位和第三位也都娶了她。

七個人都一樣,都沒有留下後嗣就死了;最後,那

婦人也死了,那麼,在復活時,這婦人是他們中那

一位的妻子呢?因為,七人都娶過她為妻」。

耶穌回答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,但是,那

些配得來世並從死人中復活的人,不娶也不嫁。

而且,他們也不會再死了,如同天使一樣,他們既

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        天主之子。

至於死人復活,梅瑟已在『荊棘篇』中指明了;他

那時稱主是『亞巴郎的        天主、依撒格的        天主、

雅各伯的        天主』。

天主不是死人的        天主,是活人的        天主;因為在

天主眼中,眾人都是活的」。

聖瑪竇和聖馬爾谷福音也記載了上面的對話,兩部

福音的記載都強調耶穌援引聖經的權威來駁斥撒杜

塞人的詭辯說:「你們錯了,既不明瞭經書,也不

明瞭         天主的能力」。

在我們剛才聽到的彌撒福音中,聖路加只加上一句

解釋說:「        天主不是死人的        天主,是活人的

天主」;這句話的意思是,如果,亞巴郎、依撒格

和雅各伯死後,肉身不再復活,怎麼還能稱

天主為活人的        天主呢?

換句話說,人死後,他的肉身是會復活的。

最後,我們援引聖奧思定稱讚瑪加伯母子八人殉道

壯舉的這句話:「他們是真正的基督信徒!以他們

的偉大精神,在基督的教會尚未成立以前,預先發

揚了基督的教會精神」。

在談到同一故事時,思高聖經學會的編者也這樣注

釋說:在我國的教會中也有不少母親像瑪加伯七兄

弟的母親那樣;接著又說:聖教會的歷史到處可以

見到如此勇敢的母親,原因是,正如聖保祿宗徒所

說的:『都是出於一位        天主聖神所賜給的豐富的

恩寵』。

基督,我們讚美祢;亞孟。

作者:阿德里安.諾桑        聖本篤會神父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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