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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女瑪加利大高多娜   

(St. Margaret of Cortona)      2月22日

公元一二九七年

聖女瑪加利大高多娜被稱為方濟各會的瑪達肋納;某日

,吾主耶穌顯現給聖女,對她說  : 『你是方濟各會的第

三道明光;方濟各  ( 五傷方濟各 )  是第一道明光、加辣

  ( 聖女加辣 ) 是第二道明光、你是第三道明光』。

聖女出身農家,七歲喪母;繼母性情暴躁,待她很不好。

她的容貌很美麗,被一位富家少年誘騙同居,生了一位

男孩;雖然,這少年允諾與她結婚,卻始終不實踐諾言。

某日,少年外出,突告失蹤;瑪加利大高多娜到樹林搜

覓,竟發現情夫的屍體,方才知道他已被仇人暗殺。

經過這場意外打擊,瑪加利大高多娜恍然大悟,這是

天主的懲罰;遂將亡者的遺產交給他的親戚,自己身穿

罪人的衣服,手抱著小孩,回到父親家裏。

可是,在繼母的挑唆下,父親不肯收留她。

瑪加利大高多娜很傷心,就想到向方濟各會士求助;因

為,方濟各會士對罪人異常慈愛。

她到了高多娜城,人地生疏,舉目無親;幸有兩位熱心

婦女招待她食宿,並領她去見方濟各會會士。

有兩位方濟各會會士做她的神師,指導她如何修德立功。

有一天,她回到故鄉,頸部帶著繩索到聖堂去,在彌撒

中做公補贖,為她過去的罪求恕。

瑪加利大高多娜勤操苦行,有時不免過分;她的神師隨

時加以糾正。聖女對他說  : 『神父,我與我的身體已勢

不兩立;我決定終生與它戰鬥,非將它完全擊敗不可』。

最初,她在城內貴婦家工作,藉工資度日;後來,立志

貢獻全部精力、時間照顧貧苦病人;自己僅靠旁人施

的食物度日。

人家施捨的食物,如是整塊的,她都轉送給貧窮人;剩

下的殘屑碎塊,才拿來給自己和小孩吃。

過了三年的苦修生活,她的聖德大見進步,對吾主愛人

的精神有更深刻的認識;她決意加入方濟各第三會。

她與吾主神契神締,吾主常顯現給她,與她談話;這些

談話的內容,一部份由她的神師記錄下來。

吾主耶穌與聖女談話的題材,有時,也兼及旁人的神修

生活;例如,有一次,吾主曾託聖女通知某主教,囑他

不可與教區若干信友爭吵。

聖女與別的熱心婦女合作,救濟貧窮人、看護貧窮病人。

聖女年齡越大,補贖、刻苦的行為越有進步;她常目不

交睫,通宵長禱;她睡的是地板,不用床褥;每天,只

吃麵包和生的蔬菜,飲的是清水;貼身穿毛苦衣,常鞭

笞自己的身體到出血的程度,為自己的罪和人類的罪做

補贖。

聖女一生的遭遇堪稱多苦多難;當地若干居民常懷疑她

不是真心悔改,誣指她是瘋女和偽君子。

她的靈修也受到很大的苦難;過去,她祈禱時,

天主往往賜她神慰、神樂;但是,到後來,這些神慰、

神樂都消逝了;在這一切考驗中,聖女發揮驚人的堅忍

精神。

她去世前最後幾年,吾主囑咐她道 : 『你向眾人表示,

你已完全改過;今後,你應勸化別的罪人回頭』。

她遵命從事勸化罪人,獲得驚人的成就;很多罪人都到

高多娜來、聆聽聖女的勸諭。這些罪人,有來自義大利

各地者;有來自法國、西班牙者。

聖女度了二十九年的懺悔生活,在她五十歲那年逝世。

公元一七二八年,瑪加利大高多娜被榮列聖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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