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女瑪加利大高多娜
(St. Margaret of Cortona) 2月22日
公元一二九七年
聖女瑪加利大高多娜被稱為方濟各會的瑪達肋納;某日
,吾主耶穌顯現給聖女,對她說 : 『你是方濟各會的第
三道明光;方濟各 ( 五傷方濟各 ) 是第一道明光、加辣
( 聖女加辣 ) 是第二道明光、你是第三道明光』。
聖女出身農家,七歲喪母;繼母性情暴躁,待她很不好。
她的容貌很美麗,被一位富家少年誘騙同居,生了一位
男孩;雖然,這少年允諾與她結婚,卻始終不實踐諾言。
某日,少年外出,突告失蹤;瑪加利大高多娜到樹林搜
覓,竟發現情夫的屍體,方才知道他已被仇人暗殺。
經過這場意外打擊,瑪加利大高多娜恍然大悟,這是
天主的懲罰;遂將亡者的遺產交給他的親戚,自己身穿
罪人的衣服,手抱著小孩,回到父親家裏。
可是,在繼母的挑唆下,父親不肯收留她。
瑪加利大高多娜很傷心,就想到向方濟各會士求助;因
為,方濟各會士對罪人異常慈愛。
她到了高多娜城,人地生疏,舉目無親;幸有兩位熱心
婦女招待她食宿,並領她去見方濟各會會士。
有兩位方濟各會會士做她的神師,指導她如何修德立功。
有一天,她回到故鄉,頸部帶著繩索到聖堂去,在彌撒
中做公補贖,為她過去的罪求恕。
瑪加利大高多娜勤操苦行,有時不免過分;她的神師隨
時加以糾正。聖女對他說 : 『神父,我與我的身體已勢
不兩立;我決定終生與它戰鬥,非將它完全擊敗不可』。
最初,她在城內貴婦家工作,藉工資度日;後來,立志
貢獻全部精力、時間照顧貧苦病人;自己僅靠旁人施捨
的食物度日。
人家施捨的食物,如是整塊的,她都轉送給貧窮人;剩
下的殘屑碎塊,才拿來給自己和小孩吃。
過了三年的苦修生活,她的聖德大見進步,對吾主愛人
的精神有更深刻的認識;她決意加入方濟各第三會。
她與吾主神契神締,吾主常顯現給她,與她談話;這些
談話的內容,一部份由她的神師記錄下來。
吾主耶穌與聖女談話的題材,有時,也兼及旁人的神修
生活;例如,有一次,吾主曾託聖女通知某主教,囑他
不可與教區若干信友爭吵。
聖女與別的熱心婦女合作,救濟貧窮人、看護貧窮病人。
聖女年齡越大,補贖、刻苦的行為越有進步;她常目不
交睫,通宵長禱;她睡的是地板,不用床褥;每天,只
吃麵包和生的蔬菜,飲的是清水;貼身穿毛苦衣,常鞭
笞自己的身體到出血的程度,為自己的罪和人類的罪做
補贖。
聖女一生的遭遇堪稱多苦多難;當地若干居民常懷疑她
不是真心悔改,誣指她是瘋女和偽君子。
她的靈修也受到很大的苦難;過去,她祈禱時,
天主往往賜她神慰、神樂;但是,到後來,這些神慰、
神樂都消逝了;在這一切考驗中,聖女發揮驚人的堅忍
精神。
她去世前最後幾年,吾主囑咐她道 : 『你向眾人表示,
你已完全改過;今後,你應勸化別的罪人回頭』。
她遵命從事勸化罪人,獲得驚人的成就;很多罪人都到
高多娜來、聆聽聖女的勸諭。這些罪人,有來自義大利
各地者;有來自法國、西班牙者。
聖女度了二十九年的懺悔生活,在她五十歲那年逝世。
公元一七二八年,瑪加利大高多娜被榮列聖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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