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也知道,善不在我內,即不在我的肉性內,因為,我有心行善,但實際上卻不能行善。


因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不去行;而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卻去做。


但我所不願意的,我若去做,那麼,已不是我做那事,而是,在我內的罪惡。


所以,我發見這條規律就是: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總有邪惡依附著我。因為,照我的內心


,我是喜悅  天主的法律;可是,我發覺在我的肢體內另有一條法律與我理智所贊同的法


律交戰,並把我擄去,叫我隸屬於那在我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。


我這個人真不幸呀! 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﹖


感謝  天主,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。


這樣看來,我這人是以理智去服從  天主的法律,而以肉性去服從罪惡的法律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 羅七 18 ~ 25 )


 


耶穌又向群眾說:「幾時,你們看見雲彩由西方升起,立刻就說: 要下大雨了;


果然是這樣。 幾時,南風吹來,就說天要熱了;果然是這樣。


假善人哪! 你們知道觀察地上及天上的氣象,怎麼不能觀察這個時機呢﹖


你們為什麼不能由自己來辨別正義的事呢﹖


當你同你的對頭去見官長時,尚在路上,你得設法與他了結,怕他拉你到法官前


,法官把你交給刑役,而刑役把你押在獄中。


我告訴你,非等還清最後的一分錢,斷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」 ( 路十二 54 ~ 59 )




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總有邪惡依附著我」;保祿這話,是我們跟誘惑和罪惡搏鬥的寫照。


不過,我們無須灰心;但是,要跟保祿這位大宗徒一起宣認: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我們


感謝   天主!因為,   天主在耶穌基督內使我們由罪惡中獲得釋放,享受自由

今天的福音中,耶穌叫我們辨別正義的事,正是指出,我們可怎樣蒙恩,從罪惡中得救 :


第一步、我們要承認誘惑和罪惡的存在,我們都有罪,單憑己力,不能自拔。


第二步、我們要相信自己不是獨自跟罪惡和誘惑交戰,   天主的救恩常與我們同在。


祂以聖子的血賺得了我們,我們非祂莫屬,祂永遠不會放棄我們。我們要將肉性交出來,


求醫治。通常,治癒之恩是透過修和聖事賜予我們的


第三步、要做的工夫是,不斷祈禱,多克己,免又失足,陷於罪惡。

主啊!我永不忘卻祢的法令,因為,祢藉此賜我生命。我全屬於祢,求祢救拔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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