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出對自己靈魂最有利的選擇
聆聽聖言
羅七 18~25
弟兄們,我知道,善不在我內,即不在我的肉性內
;因為,我有心行善,實際上,卻不能行善。
因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不去行;我所不願意的惡
,我卻去做。
但是,我所不願意的,我若去做,那麼,已不是我
做那事,是在我內的罪惡。
所以,我發現這條規律就是,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
總有邪惡依附著我。
因為,照我的內心,我是喜悅 天主的法律;可是
,我發覺,在我的肢體內另有一條法律與我理智所
贊同的法律交戰,並把我擄去,叫我隸屬於那在我
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。
我這個人真不幸呀!
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?
感謝 天主,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。
這樣看來,我這人是以理智去服從 天主的法律、
以肉性去服從罪惡的法律。
釋經小幫手
如果,我們從不祈禱,我們會順著自己的感覺做事
:我覺得這人在欺負我,我就罵回去;我覺得自己
喜歡這衣服,我就下手去買;我肚子餓,我就吃,
而且要吃得很好。
我們跟著自己的理智、安排和計畫做事,不關心
天主的想法,也很少去聆聽我們良心的微小聲音叫
我們要自制、要憐憫他人等等。
如果,我們渴望過一位基督徒的生活,那麼,我們
就會嘗試透過祈禱、透過聆聽他人來尋找
天主的旨意。
但是,往往,我們因為心裡急躁,聽不到、也聽不
進去;而且,很多時候,我們過於執著自己的想法
,即便我們去做大避靜,也分辨不出該走的道路。
問題是什麼呢?
聖保祿用自己的親身體驗告訴我們,在他內有兩種
法律:一個是 天主的法律、另一個是肉體的法律。
基督徒透過教會的教義逐漸瞭解, 天主的法律教
導他要行善棄惡、教導他如何活出真福八端的幸福。
其實,在人的良心裡,他也聽到 天主的法律,只
要他願意順從,他就看得到光明。
然而,人一生出來,就被各種肉慾和執著糾纏著;
當我們開始意識到這兩者在我們內的鬥爭,恭喜我
們,我們開始成為一位祈禱的人、開始學會聆聽
天主,不只是順著肉慾的傾向去生活。
我們這一生就是在這兩者之間做選擇,但願我們學
習分辨、學習在多種選項中選出對自己的靈魂和他
人的救恩最有利的選擇。
品嚐聖言
「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?
感謝 天主,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」。
活出聖言
今天,認真看待你做的每一個選擇,它能影響你的
一生、成就你的永生。
全心祈禱
主,感謝禰給我這些內心的掙紮、給我選擇的機會
;阿們。
歡迎收聽語音檔,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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