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國大憲章之二(瑪五 38~48)
張春申神父 著
瑪竇福音裏的山中聖訓,是耶穌在天國來臨的背景上,教導自己門徒的生活指南;因此,所寫的
一切並非法律條文,要人咬文嚼字地遵守,不過,其中涵容的精神,凡是經驗到天國來臨的信徒
,都將由衷願意奉為理想。今天,教會選擇的兩項事件,不但超過梅瑟法律,而且,也非現代人
所能完全了解與接受的;但是,跟隨基督的人,必須認真地反省,付諸實行。
梅瑟法律說: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,這是建立在公平原則上的報復律;但是,耶穌要求門徒
,「不要抵抗惡人;而且,若有人打你的右頰,你把左頰也轉給他」。
究竟根據什麼理由要這樣做呢?這條後代人稱為「不抵抗主義」的基督聖訓的基礎是什麼呢?
首先,這不是我們中國俗語說的:好漢不吃眼前虧,由於柔弱無能而不抵抗;也非鑒於陰狠的信
念,以為不必自己抵抗,惡人自會遭到報應。
不,這都不可能出自耶穌的山中聖訓;耶穌在一個「 天主是愛」的新時代中,一方面,祂知道
「你爭我奪」、彼此鬥爭搶殺,永遠解決不了問題。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,看來似乎建立在
公平報復的原則上;其實,為有罪的人類,絕不可能以此來維持公平,往往藉著討個公平的名義
,爭奪過份而構成更大的不正義。因此,祂說:「不要抵抗惡人」。
另一方面,耶穌肯定人間的各種衝突,個人的、民族的、國家的,唯一有效的解決方法,只有彼
此接受來自 天主的愛,互相尊敬與尊重。真正的公平和正義,必須以仁愛為基礎,這是教宗若
望保祿二世根據福音的啟示,在他「富於仁慈的 天主」通諭中表達的基本思想。
基督「不抵抗主義」的基礎,是天國來臨、新時代中的 天主之愛。
不過,對於福音中的字句,我們有兩點必要的說明;福音的字句,譬如「打你的右頰……左頰也
轉給他」等等,都不是法律性的條文,僅是一種指南;基督信徒面對惡人,不必咬文嚼字地實行
,但是,「不抵抗」的精神,確實是耶穌所指出的生活方向;至於具體怎樣實行,那得臨場分辨
了。
事實上,有關人間紛爭、國家衝突,一般而論,教會並不提出基督的「不抵抗主義」,有時,也
容忍為正義而戰。可是,這不是教會罔視福音聖訓,而是在這尚未完全接受天國來臨的世界中臨
時性的立場。基本上,它服膺基督,要求大家和平相處。
至於,今天福音中的第二項事件,便是基督宗教有名的愛仇道理;值得我們再三注意的是,耶穌
所解釋的愛仇理由,祂不是宣講人道主義者,而是實踐天國來臨的唯一 天主子。所以,祂告訴
我們:因為, 天父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;所以,
我們做為接受天國來臨的 天主子女,必須愛仇人,並為迫害自己的人祈禱。總之,在新時代中
,耶穌要求門徒效法 天父, 天父怎樣憐愛自己,也怎樣去對待別人;這是基督的一貫教導。
為此,在今天福音中最後一句話說:「所以,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 天父是成全的一
樣」。「成全」,在這句話中,並非是「十全十美」的意思,而是,在救恩計劃中,
天父已在基督內「完成」、「成全」一切。耶穌宣講天國來臨, 天主做為人類大父的時代已經
「成全」,因此,耶穌要求我們效法「成全」時代的 天父;也等於說,按照天國來臨的信仰經
驗而生活與行動。至於山中聖訓,只是耶穌為我們的生活指南舉出的一些實例而已。
反省與行動:
我待人處事的準則,是「報復律」,還是「不抵抗主義」?
耶穌教導我們要「愛仇」,我該如何做到?
耶穌邀請我們按照天國來臨的福音精神來生活與行動,我們可以如何彼此鼓勵,勉力而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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