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十二日,在梵蒂岡宗座大樓書房窗口,
教宗方濟各主持誦唸三鐘經祈禱活動;唸經
前,他省思了當天的福音內容。
在當天福音中,耶穌說:『你們不要以為,
我來,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,不是為廢
除,是為成全』。
教宗解釋這句話的意義說,耶穌要我們明白
:需要宗教規則,它們是好的;但是,履行
這些規則,需要超越字面含義,並且活出其
意義。
教宗指出,一個人遵守聖經上說的『不可殺
人』誡命,卻以言語傷害弟兄,這樣的遵守
,對耶穌來說是不夠的。
教宗說, 天主賜予我們的誡命,不應放進
令人窒息的保險櫃裏面、只在表面上遵守,
否則,我們將停留在一種外在的宗教情愫、
一種冷淡的宗教情愫中。
耶穌要我們成為 天主的子女、要以祂為
父親來服侍;為此,需要超越字面意義。
在福音中,耶穌舉了一個更具體的例子;
福音瑪五23~24中說:『你若在祭台前要獻
你的禮物時,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
你的事,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、留在祭台
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
禮物』。
教宗說, 天主首先無償地愛了我們,祂先
向我們邁出第一步,即使我們當不起;如果
,我們沒有先邁出第一步與傷害我們的人和
好,那麼,我們就無法慶祝 天主的愛。
先與弟兄和好,在 天主的眼中就會有成全
;不然的話,外在的遵守、僅僅是例行公事
般地遵守,是無用的。
教宗表示,即使在今天,人們會因沒有殺人
、沒有偷盜或做壞事感到心安理得;但是,
這是表面上遵守誡命,對遵守誡命的必不可
少的最低限度感到滿足。
相反的,耶穌邀請我們盡最大可能來遵守。
教宗說, 天主不會用計算和表格來推論;
祂愛我們,就如一位戀人:不是最低限度,
是極度的愛!
祂不會對我們說:『我愛你到一定的程度』。
不是的,真正的愛永遠不會到某種程度;愛
,永遠超越一切,不能沒有愛。
教宗明確指出, 天主向我們展現祂偉大的
愛,祂在十字架上賜予我們生命、寬恕殺害
祂的人,祂將祂最重視的誡命託付給我們,
即我們要彼此相愛,就如祂愛了我們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