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人對自己的罪應做補贖
列上二十一 17~29;瑪五 43~48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這幾天,在福音裡面,主耶穌給我們的做人教導都是
很超越梅瑟、孔孟、柏拉圖、蘇格拉底及佛祖的教導
的;而且,耶穌不單單給我們這些教導,祂自己首先
實踐了祂所教導的。
今天,祂要基督徒們愛仇人;祂自己就是愛仇的最高
典範,祂不只是情感上寬恕仇人,也為仇人(罪人)
罪的赦免付出了最大的代價。
人犯罪,是有內在必然的後果的,就是痛苦和死亡;
痛苦和死亡不是 天主外加給人的。
罪人要為自己的罪或者別人要為罪人的罪作賠補,這
是公義的要求。
為了讓罪人得到寬恕、不致死亡,耶穌承擔了他們罪
的後果、替他們的罪做補贖,以自己的生命作贖價。
常言道:『沒有廉價的恩寵』, 天主要給我們寬恕
的恩寵也是要 天主付出代價的!
我們的 天主跟其他的神明不一樣,祂不單希望罪人
悔改,為讓罪人得到生命,祂犧牲自己的生命!
天主不願意任何人因為犯罪喪亡。
今天的讀經一,阿哈布懂得悔改,可能,我們會覺得
奇怪;但是,不應該奇怪的是, 天主寬恕了悔罪的
阿哈布。
我們都犯了罪,都需要 天主的憐憫和寬恕;而且,
天主確實已經說寬恕了我們,還為這寬恕付出了最大
的十字架的代價了。
天主像慈母一樣對祂叛逆的孩子說:『回來吧!回來
吧!』
耶穌為我們的罪做了決定性的賠補,因此,我們不致
於喪亡;但是,我們對自己的罪也是應該做一些補贖
的。
其實,罪人對自己的罪做一些補贖,對悔改的罪人本
身是一種很必要的療癒;因為,在人心深處都有追求
正義的渴望,悔改的罪人也有這渴望。
這就是為什麼阿哈布藉由他的兒子,也就是他自己 (
父子一體的概念)身上做一些補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