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女愛彌李 (St. Emily de Vialar) 6月17日
童貞,『天神顯現』若瑟女修會會祖
公元一八五六年
公元一七九七年,愛彌李生於加約,父親是維拉男爵。
男爵打算為女兒擇配;愛彌李早已決定獻身事主,所以,堅定拒絕,因此,失
歡於父。
愛彌李在家庭裏受到眾人鄙視,每天,孤零零地一個人坐在房間裏。
當地沒有司鐸,所以,關於自己的聖召,沒有人和她商量,只好每天熱心祈禱
,求 上主光照她的明悟。
有一天,吾主耶穌顯現給她,將聖傷指示給她看;愛彌李非常感動,獻身事主
的志願更堅定了。
公元一八一八年,愛彌李二十一歲,墨西愛神父到了加約;愛彌李把她的聖召
問題與神父商量。
經過了相當時期的觀察,墨西愛神父斷定愛彌李確有修道的聖召。
愛彌李從事照顧孩童和貧窮人的善業,一天到晚,家裏的天井擠滿著病人、殘
廢者及貧窮人;父親常常罵她把房屋弄髒。
是項救濟工作,愛彌李一連進行了十五年;公元一八三二年,她感到時間已經
純熟,可以組織一個團體,大規模舉辦救濟貧窮人的工作。
恰巧,她的外祖母在那時候去世,遺下一筆很大的財產歸愛彌李繼承;這筆資
產大可利用為新修會的基金。
愛彌李就在加約買了一座房屋,做為未來修會的會址。
許多熱心女子紛紛申請加入;三個月後,總主教核准十二位望會女子領受會衣
。新修會會名為【天神顯現】若瑟會,紀念天神顯現給若瑟,報告聖子降生喜
訊的那段事蹟 ( 瑪竇福音第一章第十八節至第二十一節 ) 。
修會的主要工作是照顧貧窮人 ( 尤其是貧苦的病人 ) 與教育兒童。
在 天主的護佑下,新修會欣欣向榮,會務順利發展;公元一八三五年,愛彌
李和其他十七位修女正式發聖願。
公元一八三四年,修會在北非阿吉爾設立了分院一座;公斯當定和突尼斯等地
也相繼設立分院。修會的活動範圍,復由馬爾太島伸展至巴爾幹和近東地區。
若瑟女修會在耶路撒冷也設立了分院一座。
若瑟會的會務進行一度遭遇若干困難;愛彌李一心依靠 上主,一切困難均能
迎刃而解。
遠東如緬甸、澳洲等地均有若瑟會的分院,分院的總數達四十座。
愛彌李具有驚人的才智,治理會務成績斐然;再創立若瑟會的過程中,她遭遇
很大的阻礙和挫折;可是,她處理有方,會務得以順利發展。
愛彌李的聖德已達卓越的境地,她經常與 天主保持密切的結合;她說 :
『我一生遭遇許多的考驗, 天主支持我克服一切困難,
天主將祂無限的聖愛傾注在我的靈魂上。』
若瑟會的事業遍及歐、亞、非、澳四洲,造福社會,為廣大的貧苦群眾服務。
公元一八五六年八月二十四日,愛彌李逝世;臨終前,她對修女們的最後一句
遺言是『你們應彼此相親相愛』。
公元一九五一年,愛彌李榮列聖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