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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們生活在    天主內

 

瑪十二     46~50

 

耶穌還同群眾說話的時候, 看,衪的母親和

衪的兄弟站在外邊,想要同衪說話。

有人告訴衪說:「看,祢的母親同祢的兄弟

站在外邊,想要同祢說話」。

衪卻回答那告訴祂的人說:「誰是我的母親

﹖誰是我的兄弟?」

遂伸出衪的手,指著自己的門徒說:「看!

我的母親、我的兄弟!不拘誰遵行我在天之

父的意旨,他就是我的兄弟、姊妹和母親」。

 

聖言反省

 

耶穌在此肯定兩個事實:一是復活、一是復活後

的生命。

人會復活,是因為        天主是生活的,祂是活人的

天主。

祂創造我們,是為讓我們生活在祂內;而且,祂

是永生者,所以,當我們活在祂內時,便能分享

祂永生的生命。

由於祂愛著和想著我們,即便我們死了,祂仍然

會從祂的記憶和愛情中把我們復活起來。

復活後的生命,是與所有人一起共融在

天主內的生命;那是絲毫不為自己,只為更深、

更廣地在        天主內彼此相愛的生命;那是如同天

使的生命一樣,不把愛局限於私己,更要朝向

天主和所有人。
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

供稿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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