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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為我們樹立僕人的典範
路十七 7~10
那時候,耶穌對門徒們說: 「你們中間誰有僕人
耕田或放羊從田地裏回來,即給他說:你快過來
坐下、吃飯罷!
而不給他說:預備我吃飯,束上腰伺候我,等我
吃喝完畢以後,你纔吃喝?
僕人做了被吩咐的事,主人豈要向他道謝?
你們也是這樣,既做吩咐你們的一切,仍然要說
:我們是無用的僕人,我們不過做了我們應做的
事」。
聖言反省
耶穌的這段話,也許,聽起來讓人覺得不舒服;
因為,我們習慣於被稱做 天主的兒女、耶穌的
弟兄、姐妹或朋友,甚至,基督的新娘等。
這些稱呼所表示的,是我們與 天主的關係,讓
我們感到更親切、自由和幸福。
「僕人」這一稱呼,讓我們起反感;因為,它與
階級、奴役、屈辱等形象相關。
然而,我們理解的僕人,與耶穌所說的僕人不同
;在耶穌的概念裡,「僕人」意味著愛的服務,
為此,『祂把自己做為僕人的典範』(參閱瑪二
十28;若十三14~15),甚至說,要在天國裡侍
候我們(參閱路十二37);所以,我們要效法祂
,彼此洗腳、互相服務。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
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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