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成耶穌的替身,美滿地活著!
呂天恩神父
路二十 27~40
「…至於死者復活,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:他稱
上主為亞巴郎的 天主、依撒格的 天主及雅各伯的
天主,祂不是死人的,是活人的 天主;所有的人為
祂都是生活的」。
「 天主是活人的 天主!」這篇福音可使我們思考
一個問題:一個美滿的生活究竟是什麼?
什麼是活人呢?
我是否因為天天能吃得飽、喝足夠的水、飲料、身體
很健康、自由自在地到處跑,才算美滿的生活呢?
這些方面的確是生命的一部份,我們每天可用很多藥
、保養品來延遲這些方面;但是,生活的這些層面還
不是「高峰」。
那麼,我們什麼時候更為完美地活著呢?
一個答案,就是:當我傳達生命給另一位,我才成全
我的生命,達到生命的一個頂峰!
當然,有很多的方法來「傳達」生命:成為父母、當
老師、付出愛心照顧「小的弟兄」、成為輔導、努力
認識並分享智慧等……!能傳達生命彰顯我更為完備
的活力。
為什麼亞巴郎、依撒格和雅各伯是 天主內的活人呢
不只是因為他們生了很多孩子,成為了以色列子民的
祖宗;是因為他們把信仰傳給他們的後裔、把無限的
生命傳給我們。
是因為 天主揀選他們、讓他們在祂內生活,他們才
是「活人」;只有在 天主內,人完全活著。
然而,傳達永生的好喜訊,才是把真生命傳給他人;
因此,亞巴郎才是一「福源」 ( 參閱創十二2~3 )。
對我們來講,圓滿的生命,就是認識耶穌基督與祂的
福音。
我需要反省一下:我如何把福音分享給他人?我如何
向他人發揮一個「復活人」的面貌呢?
我必須變成復活耶穌的一個「替身」。
對我們基督徒來講,復活的基督確實給我們一個新的
生命!祂就是生命!由祂而生活才算真生活!
然而,祂派遣我,去把祂的生命分享給他人!
但願我們能成為耶穌的活生生面貌,這樣,我們才變
「活人」。
祂是「生命、復活」,我變祂的「替身」、祂的肢體
,我才美滿活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