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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出 天主賜予我們的生命
路廿 27~38
那時候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幾位前來問耶穌說
:「師傅,梅瑟給我們寫道:如果,一個人的哥哥死
了,撇下妻子,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
,給他哥哥立嗣。
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位娶了妻子,沒有子嗣,就死了
,第二位及第三位都娶過她為妻;七個人都是如此:
沒有留下子嗣,就死了。
末後,連那婦人也死了。
那麼,在復活的時候,這婦人是他們那一位的妻子?
因為,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」。
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;但是,那堪得
來世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、也不嫁
;甚至,他們也不能再死,因為,他們相似天使;他
們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 天主之子。
至論死者復活,梅瑟已在《荊棘篇》中指明了,祂稱
上主為亞巴郎的 天主、依撒格的 天主及雅各伯的
天主,衪不是死人的,是活人的 天主;所有的人為
衪都是生活的」。
反省
傳播福音、服務教會、祈禱讚美等活動都是光榮
天主的好方式。
在今天的福音中,耶穌用「祂不是死人的,是活人的
天主」這句話,給我們指出更重要的信仰意義:「
天主的光榮,就在於一個人充滿生命的活力!」(聖
依勒乃)
天主最願意看到的,就是我們生活得有意義、生命充
滿活力,就像花園中百花綻放、芬芳四射、生氣盎然
;因此,我們給 天主最高的讚美和最好的獻禮就是
,活出祂賜給我們的生命,也幫助他人的生命成長、
茁壯,充滿意義;我這樣做了嗎?
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供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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