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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基督徒,不是為獲得一種社會地位,是要成為服從

天主的見證人,如同耶穌所做的那樣;這樣做的結果是

遭受迫害;四月二十七日,在聖瑪爾大之家的清晨彌撒

中,教宗方濟各如此表示。

當天的讀經記述,宗徒們被天使救出監獄之後,又遭到

公議會的審問,大司祭嚴令禁止他們用耶穌的名字施教

;他們卻把耶穌的道理傳遍了耶路撒冷。

面對大司祭的審問,伯多祿代表眾門徒答道:『聽

天主的命,應勝過聽人的命』(宗五29)。

教宗說,在聖周四,伯多祿曾經因害怕、就背叛耶穌;

現在,卻勇敢地答說:聽       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。

他的回答讓我們意識到,基督徒是服從的見證人;耶穌

就是這樣,祂自謙自抑,在橄欖園對       天父說:『不要

隨我的意願;唯照禰的意願成就吧!』(路廿二42

教宗說:基督徒是服從的見證人;如果,我們不走這條

服從見證的道路,我們就不是基督徒。

我們不是一個想法、一套哲學思想、一間公司、一家銀

行或一種權力的見證人,是服從的見證人,如同耶穌那

樣。

然而,成為服從的見證人,是一份聖神的恩寵;教宗解

釋說:唯有聖神能使我們成為服從的見證人。

不,我去請教靈修導師,我閱讀這本書就可以了。

這些都很好;但是,唯有聖神能改變我們的心靈,可以

使我們成為服從的見證人。

這是聖神的作為,我們應該祈求它、應該祈求這份恩寵

:『       天父、主耶穌,請給我派遣禰的聖神,好使我能

為服從的見證人、即基督徒』。

做服從的見證人必會遇到迫害,就如第一篇讀經所說的

,他們想要殺害伯多祿。

教宗說:遭受迫害是做服從見證人的結果;耶穌在教導

真福八端時總結道:『幾時,人為了我辱駡迫害你們,

你們是有福的』(瑪五11)。

基督徒的生活無法免除十字架;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一種

社會地位、不是一種有益於我、使我變得更好一點兒的

靈修體驗;這不足夠。

基督徒的生活是服從的見證,在生活中,基督徒常被人

污蔑、誹謗和迫害。

最後,教宗說,為能像耶穌那樣做服從的見證人,我們

必需祈禱,承認自己是罪人、自己心中充滿諸多的世俗

;讓我們向       天主祈求恩寵,好能成為服從的見證人,

在遇到迫害和誹謗時不要恐懼;因為,       上主說過:當

我們被帶到審問者面前時,聖神將告訴我們如何回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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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