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月十三日、四旬期第五主日,在梵蒂岡宗座大樓書房
窗口,教宗方濟各帶領信眾誦念三鐘經祈禱活動,教宗
說:『 天主從不願意罪人死亡,卻總是希望他悔改、
得以生活』。
主日福音記載,經師和法利塞人把一位犯姦淫時被捉住
的婦人帶到耶穌跟前。
教宗表示,他覺得這段福音很美,他很喜歡誦讀,並且
一讀再讀。
經師和法利塞人把這位罪婦帶到耶穌面前,不是為徵求
祂的意見,是為了要給祂設圈套。
耶穌若是遵循嚴格的法律,同意用石頭砸死這位婦人;
那麽,祂將失去其溫柔與慈善的聲譽,這聲譽非常吸引
民眾。
反之,耶穌要是慈悲為懷;那麽,祂就違背法律。耶穌
親自說過,祂來,不是為廢除法律,是為成全法律。
教宗指出,【壞人】似乎嗜血成性,控告者詭計多端。
教宗解釋說,耶穌做了一個慈悲舉動,祂彎下身子,用
指頭在地上寫字。
祂邀請大家冷靜、不要衝動,卻要尋求 天主的公義。
或許,耶穌在地上寫字;也有人說,祂在寫法利塞人的
罪狀;誰知道呢?總之,祂在寫些東西。
耶穌的回答是調開指控者:『誰沒有罪,就先向她投石
頭罷!
所有的人都放下手中的【武器】、即準備投擲的石頭;
無論是要砸那位婦人的看得見的石頭,還是要對付耶穌
的隱藏的石頭』。
當耶穌再次在地上寫字時,控告者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
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走開了;他們現在更加意識到自己
並非無罪。
教宗補充說,他們低著頭走了;他指出:意識到自己是
罪人,是件好事!我們有膽量扔掉準備投向他人的石頭
,這是好事;讓我們想想自己的罪過。
教宗說:最後,只留下耶穌和那位婦人,痛苦和慈悲,
面對面。
一個充滿慈悲和愛的目光注視就夠了,令那婦人感覺到
,也許是第一次,她有尊嚴。
她,並不等同於她的罪過,她可以改變生活、可以脫離
自己的束縛,走上一條新的道路。
這位婦人的經驗,呈現出 天主對我們每個人的意願;
祂不譴責我們,卻藉著耶穌拯救我們。
天主的審判是這樣的:我不要你死,是要你生活;
天主不把我們的罪死死地套在我們身上、不將我們與我
們所行的惡等同視之;我們有一個名字,
天主不把我們所犯的罪與我們的名字之間劃上等號。
最後,教宗總結道: 天主希望我們的自由能從惡轉變
成善;藉著祂的恩寵,這是可以做到的。
讓我們懇求聖母瑪利亞幫助我們完全信賴 天主的慈悲
,好能成為新的受造物。
三鐘經祈禱活動結束之際,梵蒂岡聖瑪爾大兒科門診的
志工和羅馬的一些祖父母和年長者替教宗向聚集在聖伯
多祿廣場上的信眾發送了袖珍版福音書 : 《聖史路加的
慈悲福音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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