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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十三日、四旬期第五主日,在梵蒂岡宗座大樓書房

 

窗口,教宗方濟各帶領信眾誦念三鐘經祈禱活動,教宗

 

說:『    天主從不願意罪人死亡,卻總是希望他悔改、

 

得以生活』。

 

主日福音記載,經師和法利塞人把一位犯姦淫時被捉住

 

的婦人帶到耶穌跟前。

 

教宗表示,他覺得這段福音很美,他很喜歡誦讀,並且

 

一讀再讀。

 

經師和法利塞人把這位罪婦帶到耶穌面前,不是為徵求

 

祂的意見,是為了要給祂設圈套。

 

耶穌若是遵循嚴格的法律,同意用石頭砸死這位婦人;

 

那麽,祂將失去其溫柔與慈善的聲譽,這聲譽非常吸引

 

民眾。

 

反之,耶穌要是慈悲為懷;那麽,祂就違背法律。耶穌

 

親自說過,祂來,不是為廢除法律,是為成全法律。

 

教宗指出,【壞人】似乎嗜血成性,控告者詭計多端。

 

教宗解釋說,耶穌做了一個慈悲舉動,祂彎下身子,用

 

指頭在地上寫字。

 

祂邀請大家冷靜、不要衝動,卻要尋求    天主的公義。

 

或許,耶穌在地上寫字;也有人說,祂在寫法利塞人的

 

狀;誰知道呢?總之,祂在寫些東西。

 

耶穌的回答是調開指控者:『誰沒有罪,就先向她投石

 

頭罷!

 

所有的人都放下手中的【武器】、即準備投擲的石頭;

 

無論是要砸那位婦人的看得見的石頭,還是要對付耶穌

 

的隱藏的石頭』。

 

當耶穌再次在地上寫字時,控告者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

 

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走開了;他們現在更加意識到自己

 

並非無罪。

 

教宗補充說,他們低著頭走了;他指出:意識到自己是

 

罪人,是件好事!我們有膽量扔掉準備投向他人的石頭

 

,這是好事;讓我們想想自己的罪過。

 

教宗說:最後,只留下耶穌和那位婦人,痛苦和慈悲,

 

面對面。

 

一個充滿慈悲和愛的目光注視就夠了,令那婦人感覺到

 

,也許是第一次,她有尊嚴。

 

她,並不等同於她的罪過,她可以改變生活、可以脫離

 

自己的束縛,走上一條新的道路。

 

這位婦人的經驗,呈現出    天主對我們每個人的意願;

 

祂不譴責我們,卻藉著耶穌拯救我們。

 

天主的審判是這樣的:我不要你死,是要你生活;

 

天主不把我們的罪死死地套在我們身上、不將我們與我

 

們所行的惡等同視之;我們有一個名字,

 

天主不把我們所犯的罪與我們的名字之間劃上等號。

 

最後,教宗總結道:    天主希望我們的自由能從惡轉變

 

成善;藉著祂的恩寵,這是可以做到的。

 

讓我們懇求聖母瑪利亞幫助我們完全信賴    天主的慈悲

 

,好能成為新的受造物。

 

三鐘經祈禱活動結束之際,梵蒂岡聖瑪爾大兒科門診的

 

志工和羅馬的一些祖父母和年長者替教宗向聚集在聖伯

 

多祿廣場上的信眾發送了袖珍版福音書  : 《聖史路加的

 

慈悲福音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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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