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主同樂,眾樂樂
圖: 蕩子的比喻。
主內的兄弟、姐妹:
上個主日,在 天主總是熱切渴望寬恕我們、耐心等待
我們悔改的前提下,我們踏上了悔罪的行程,以悔改來
回應耶穌的呼籲。
這個主日,我們要以善行,在此,更是改過、遷善之行
,回歸等待著我們的 天父那裡,讓 天主因我們的回
歸大事喜慶,一同欣享 天主為我們準備的寬恕盛宴。
主日福音敘述,有許多稅吏和罪人,也就是公開和隱密
的罪人來到耶穌跟前,為聽祂講道;法利塞人及經師們
看不順眼,便對耶穌竊竊私議。
於是,耶穌給他們設了這個我們耳熟能詳的「蕩子回歸
的比喻」(路十五11 ~ 32) : 一位父親有兩位兒子,那
位小兒子為了遠赴他鄉另尋理想,向父親求得了屬於他
的一份家產。然而,他在外,不但沒有好好生活,反而
,在那裡荒淫度日,胡亂揮霍了他的資財。
那時,正巧遇上大荒年;他因窮困,只得成為最低下的
傭工,幫人放豬。
在窮困潦倒中,他想起了自己的父親,並決定回歸父親
家裡,去做父親家裡的一位傭工。
這位父親一見他歸來,仍舊當他是兒子,而且是死而復
生、失而復得的寶貝兒子;由於他的歸來,家裡重新有
了歡樂,再聞歌聲、笑聲、絲竹之聲。
這是一位罪人悔改、回歸所帶來的歡樂;耶穌說了:「
對於一位罪人悔改,在天上所有的歡樂,甚於對那九十
九位無需悔改的義人」(路十五 7)。
這位父親的大兒子對這歡樂很是生氣,不願回家同歡共
樂;可是,他也真是父親的兒子,於是,父親出來、勸
他要明認自己的身分,父親所有的其實一直都是他的,
況且,他還常與父親在一起。
現在,父親失而復得了自己生命中最大的財富,這財富
同樣也是大兒子的財富,難道,他不該感到高興,一同
喜樂嗎?
難道,沉浸在失去親人的悲傷之中,會令他更好過嗎?
我們常會陷入世俗的邏輯,認為歡樂與其它世物一樣,
也都是有限的:多給別人歡樂,自己就會少些歡樂;多
讓別人幸福,自己就會少些幸福。
然而,這樣的邏輯確實荒唐可笑,可憐復可悲!
大兒子不敢相信,小兒子的歸來會對他絲毫無損;父親
讓他明白,他仍然是父親所愛的大兒子、仍然擁有長子
的一切權益。
小兒子也不敢奢望能重新成為父親的兒子;父親卻讓他
明白,兒子的身分是永久的,不會因背離就喪失,更不
會因窮困潦倒便斷絕。
耶穌以這比喻呼籲我們,要放心信任 天父的慈愛寬仁
;世俗的賞罰觀並不適用於 天父,不足以彰顯
天父的慈悲面容。
天父不願罪人像小兒子那樣不停地內疚和自責,永遠被
自己的過犯所困; 天父也不願好人像大兒子那樣不停
地抱怨和不滿,永遠被自己狹窄的心胸囚禁。
耶穌向我們傳達的是生命,告訴我們生命比罪惡更大:
生命,並不來自如同奴僕般的勞作;生命,是成為兒女
、成為 天父鍾愛的兒女,彼此互為兄弟、姐妹,一如
比喻中的父親所說的:「只因為你這位弟弟死而復生、
失而復得,所以,應當歡宴喜樂!」(路十五32)
此外,在聆聽這比喻時,我們很可能會以為那位小兒子
的窮困潦倒是咎由自取,是因為他背離了父親,在外荒
淫度日、揮霍盡了他的資財所致,他是罪有應得,活該
受此懲罰。
然而,事實並非如此;他只是正巧遇上饑荒才窮困起來
;那是時運不濟、那是天災,不是人禍。
聖史路加看似漫不經意地加上這重要的解說,實則是要
我們深思何謂賞罰。
那位大兒子呢?
他長年苦幹、事事孝順、從未離開過父親、也從未違背
過父親的命令,他持有一般人的期待,覺得自己理當受
賞;因而抱怨父親從未給過他一隻小山羊,讓他與朋友
們歡宴。
我們很可能也會為他打抱不平,認為父親偏心。
誠然,何謂賞、何謂罰?
其實,大兒子確實是受了賞,而且一直都在享受著獎賞
;只是他身在福中不知福而已。
這個比喻中的父親實在就是慈悲的 天父,面對世俗賞
罰觀的指責,祂不生氣、不責備、也不苛求;祂只知給
予、邀請,只要人人都成為祂的子女,分享祂的喜樂,
與祂一同歡樂!
對於罪人的回歸,祂跑上前去迎接、熱情地親吻他,不
忍心看他自我譴責;至於那自認常常守法、遵命的人對
祂的不滿,祂也不駁斥,反而良言善語地與他評理,告
訴他罪人的回歸實在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,是一份屬於
大家的新財富;因為大家都可以藉此獲得更大的喜樂。
天主總是渴望賜予救恩和寬恕,樂此不倦;「因為,
上主、你們的 天主是慈悲和仁愛的,祂絕不會轉面不
顧你們」(編下卅 9)。
在這主日取自《若蘇厄書》的第一篇讀經中,以色列民
在耶里哥平原舉行了逾越節,因為,上主從他們身上「
除去了埃及的恥辱」(蘇五 9a);換句話說,就是因為
上主援救和寬恕了他們,並為他們實現了祂對亞巴郎的
許諾,賜予他們客納罕全地做為他們永久的產業(創十
二6 ~ 7;十七 8)。
從此,他們就不必再受異民的奴役,可以自由地建築屬
於自己的家園。
以色列子民在耶里哥慶祝了那次逾越節的隔天,便開始
吃客納罕地的出產;從那年起,他們就以當地的出產為
生(蘇五10 ~ 12);這是被 天主援救和寬恕後所開始
的新生命。
在這主日,保祿向我們強調更大、更完全的 天主救恩
和寬恕,就是基督為我們賺取的新生命。
保祿首先把 天主救恩理解為基督重新創造的行動:「
誰若在基督內,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,舊的已成過去;
看,一切都成了新的」(讀經二:格後五17)。
然後,他再把 天主寬恕理解為施行仁愛的行動,特別
強調 天主在基督內對我們的寬恕是完整的寬恕,也就
是「 天主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自己和好,叫我們在
基督內成為 天主的正義」(格後五18,21)。
「正義」,在此指的是,我們與 天主完全和好如初的
情誼;這種和好的情誼,來自 天主在基督內施行仁愛
的行動,叫我們不受 天主的審判。
因為「 天主使那不認識罪的,替我們成了罪,在基督
內使世界與自己和好,不再追究他們的過犯」(格後五
21,19)。
天主時時刻刻都在期盼和等待罪人悔改,只要罪人悔改
, 天主甚至不在乎他到底曾犯了什麽罪過。
天主對待罪人的愛憐之心,是我們罪人永遠無法理解的。
的確,沒有任何事物,包括我們的罪惡,能將我們與
天主的愛相隔離;也沒有任何事物能削弱我們獲得救恩
的希望。
但是,這一信念要求我們誠心誠意與 天主同樂,因為
罪人的悔改,與 天主一起大事歡樂;我們也要承認自
己是罪人,勇敢地悔改,並且堅決相信:「恩寵絕不是
過犯所能相比的, 天主的恩寵和那因耶穌基督的恩寵
所施予的恩惠,能使人在犯了許多過犯之後獲得成義」
(羅五15 ~ 16);阿們。
~張德福神父~ 摘自 梵蒂岡廣播電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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