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用他人的錯懲罰自己
聆聽聖言
瑪十八 21~35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
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,是到七十個
七次。
為此,天國好比一位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;他開
始算賬的時候,給他送來一位欠他一萬『塔冷通』
的,因他沒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
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。
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:『主啊!容忍我罷!
一切我都要還給你』。
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
他的債。
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一位欠他一百『德納』的同
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『還你欠的債
!』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『容忍我罷!我必
還給你』。
可是,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裏,直到他還清了
欠債。
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發生
的一切告訴了主人。
於是,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『惡僕!因為
你哀求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,你不
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』
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
的一切。
如果,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
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」。
耶穌講完這些話以後就離開加里肋亞,來到約但
對岸的猶太境內。
釋經小幫手
耶穌要求祂的門徒要寬恕得罪自己的人七十個七次
,也就是要不斷地寬恕。
也許,我們會不瞭解,耶穌為什麼要要求一位已經
受過傷害的人寬恕呢?
難道,祂不應該先要求有錯的人改過嗎?
事實上,耶穌正在為我們指出一條通往自由和幸福
的道路。
許多人緊抓住自己遭受的不公正對待,堅信只有當
對方道歉或悔改,自己才能得到釋放與平安。
殊不知,這樣的堅決卻讓對方繼續掌控自己是否能
幸福的權力。
然而,一位願意寬恕的人選擇把正義的權柄交在
天主手中,即便是他人不對,也不用他人的錯懲罰
自己。
想一想:在你生命中,有那些人是你必須學習寬恕
的呢?
有那些錯是你必須學會放下的呢?
也許,我們最先需要寬恕的是自己,寬恕自己沒有
保護好自己;還有,過去做過的種種錯誤的選擇,
讓自己吃虧、受到傷害,也傷害了自己所愛的人。
讓我們學會接納自己、愛自己,如同
天父接納我們一樣。
接著,讓我們學會寬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,為他們
祈禱;只要我們願意,我們可以祈求聖神進到你們
破裂的關係中,醫治雙方的傷口。
在今天的福音中,我們看到,君王無條件地寬恕了
僕人;如果,僕人不能因感恩而將君王的憐憫内化
,仍然對他人斤斤計較,這證明了他依然是一位不
自由的人,被自己的怨恨和受害者心態俘虜。
今天,不要讓怨恨在我們的心中繼續長大,要透過
寬恕,及早讓 天主的平安來到心中吧!
品嚐聖言
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,你不該憐憫你的同
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
活出聖言
為得罪你的人祈禱,選擇寬恕他,並把主持正義的
權柄全然交給 天主。
全心祈禱
耶穌,祢說寬恕是通往自由和幸福的可靠途徑,請
給我力量走上這條道路。
歡迎收聽語音檔,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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