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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用他人的錯懲罰自己

 

聆聽聖言

 

瑪十八  21~35

 
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

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
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,是到七十個

七次。

為此,天國好比一位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;他開

始算賬的時候,給他送來一位欠他一萬『塔冷通』

的,因他沒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

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。

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:『主啊!容忍我罷!

一切我都要還給你』。

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

他的債。

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一位欠他一百『德納』的同

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『還你欠的債

!』
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『容忍我罷!我必

還給你』。

可是,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裏,直到他還清了

欠債。

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發生

的一切告訴了主人。

於是,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『惡僕!因為

你哀求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,你不

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』

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

的一切。

如果,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

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」。

耶穌講完這些話以後就離開加里肋亞,來到約但

對岸的猶太境內。

 

釋經小幫手

 

耶穌要求祂的門徒要寬恕得罪自己的人七十個七次

,也就是要不斷地寬恕。

也許,我們會不瞭解,耶穌為什麼要要求一位已經

受過傷害的人寬恕呢?

難道,祂不應該先要求有錯的人改過嗎?

事實上,耶穌正在為我們指出一條通往自由和幸福

的道路。

許多人緊抓住自己遭受的不公正對待,堅信只有當

對方道歉或悔改,自己才能得到釋放與平安。

殊不知,這樣的堅決卻讓對方繼續掌控自己是否能

幸福的權力。

然而,一位願意寬恕的人選擇把正義的權柄交在

天主手中,即便是他人不對,也不用他人的錯懲罰

自己。

想一想:在你生命中,有那些人是你必須學習寬恕

的呢?

有那些錯是你必須學會放下的呢?

也許,我們最先需要寬恕的是自己,寬恕自己沒有

保護好自己;還有,過去做過的種種錯誤的選擇,

讓自己吃虧、受到傷害,也傷害了自己所愛的人。

讓我們學會接納自己、愛自己,如同

天父接納我們一樣。

接著,讓我們學會寬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,為他們

祈禱;只要我們願意,我們可以祈求聖神進到你們

破裂的關係中,醫治雙方的傷口。

在今天的福音中,我們看到,君王無條件地寬恕了

僕人;如果,僕人不能因感恩而將君王的憐憫内化

,仍然對他人斤斤計較,這證明了他依然是一位不

自由的人,被自己的怨恨和受害者心態俘虜。

今天,不要讓怨恨在我們的心中繼續長大,要透過

寬恕,及早讓        天主的平安來到心中吧!

 

品嚐聖言

 

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,你不該憐憫你的同

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

 

活出聖言

 

為得罪你的人祈禱,選擇寬恕他,並把主持正義的

權柄全然交給        天主。

 

全心祈禱

 

耶穌,祢說寬恕是通往自由和幸福的可靠途徑,請

給我力量走上這條道路。

 

歡迎收聽語音檔,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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