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出信仰的果實 (瑪二一 33-43)
林思川神父
經文脈絡
這個主日的福音選自瑪二一33 - 43,記載耶穌在聖殿區域內所講的一個「園戶」的比喻。這個
比喻是在初期基督徒團體中廣為流傳的故事,因為,不僅三部對觀福音的作者都將其收錄編輯
在自己的作品中,甚至,(偽)「多默福音」也記載了這個比喻。這段福音經文看起來似乎是
一個一氣呵成的敘述,事實上,卻是在教會歷史中逐漸擴充發展而成的故事。
我們分三個階段介紹這個故事。
一、 耶穌的比喻
歷史中,耶穌所講的這個比喻,應該比瑪竇福音中的經文簡單的多,很可能十分接近「多默福
音65」的敘述。我們無法完全、正確地還原耶穌所講的比喻,只能將比喻的核心內容大概描述
如下:
原始的比喻
一位富有的家主將其葡萄園租給園戶,約定好以部份的出產做為租金,便外出遠行了。
到了收穫季節,主人便打發一位(或一些)僕人前去向園戶收取屬於他的果子(租金);但是
,園戶們卻粗暴地把富人派來的僕人殺害。於是,主人又派遣自己的兒子去收取租金;園戶們
竟然也將他殺害。因為,他們認為,如果,這位法定繼承人死了,葡萄園便成為沒有主人的產
業,那麼,根據猶太法律,任何人便可透過實際的佔有而得到這些產業。
講述比喻者最後問道:「葡萄園的主人將會如何處置那些園戶?」這個問話應該就是原始比喻
的結束,引領每位聽眾在內心中提出自己的回答。
比喻的目的
這個原始比喻最初的目的,大概和這段經文前面的「無花果樹的咒詛」的敘述相似(瑪十一
18 - 22);耶穌針對以色列民族,尤其是他們的領導者提出的恐嚇:如果,他們不悔改,審判
必將臨到他們身上。
二、 瑪竇的編輯
讀者只需比較瑪二一33 - 43和谷十二1 - 12兩段經文,便可輕易看出瑪竇所做的修改;我們列
出其中最重要的三點:
1. 主人派僕人去收果子(34節),意思是指「全部」的果子,並非只是屬於他的那一部份。
同樣的思想在41和43節中又被強調了兩次;尤其43節中「 天主的國,將要交給一個結果子
的民族」,這裡「果子」的意思,已經由具體的葡萄轉變為指信仰的果實了。
2. 派去收果子的僕人已由原始比喻中的「一位僕人」(參閱谷十二2),變成二組僕人,明顯
地是影射過去的先知們。再者,第二次派去的僕人比第一次更多,很可能也是暗示後期的先知。
3. 根據馬爾谷的經文,主人最後派去的兒子,先被園戶們殺死,然後才被拋到葡萄園外(谷十
二 8)。但是,在瑪竇的敘述中,惡園戶們先把他推到園外,然後才把他殺死(39節)。這個
更動明顯地是為了配合耶穌在聖城之外被釘死的事實。
瑪竇的目的
瑪竇把這個簡短的比喻擴充,使它成為一個救恩歷史的縮影,言簡意賅地表達出以色列人民在
歷史中對先知們的態度以及最後被 天主派遣的那一位,亦即 天主子的命運。福音作者是在
復活後的觀點下將這個比喻轉化為一個基督信仰中「苦難與救援」歷史的速描。
三、 初期教會的基督論
福音故事的最後一段(42 - 46節)其實是初期教會有關「基督論」的基本肯定,這是初期教會
運用這個比喻繼續發展而成的。
耶穌:教會的基礎
「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,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 ……」這句引用自聖詠一一八篇22 - 23的經文
,是初期教會極為重要的基督論証明(參閱:宗四11;伯前二7;弗二20)。耶穌被惡人釘死
在十字架上,但是,由於 天主使祂復活了,因此,得到一個獨特的意義。在祂身上建了一個
新的得救的團體,即使過去被排斥的外邦人也能屬於這個團體(伯前二9 - 10)。
一切人的救援都在耶穌身上,也唯獨在祂身上(宗四12)。
新的 天主子民團體:教會
比喻的結局,本來只是「兒子」的死亡;初期教會卻在聖神的默感下,在這個結尾處帶入耶穌
復活的思想。耶穌的道路並非結束於一個災難之中,而是被 天主轉換為一個令人驚奇的、偉
大的事件;經由耶穌的死亡和復活,由舊的 天主子民團體產生一個新的
天主子民團體、一個結出果實的團體。
對瑪竇而言,最重要的就是這個新 天主子民的建立,這個新的團體不再分別猶太人或外邦人
,種族不再是問題。進入 天主子民團體的唯一條件是:經由善行結出與信仰相稱的果實
;一切人都被邀請在生活中結出果實,進入這個團體(教會)。對於那些執意拒絕結果實的人
,便只有審判等待他們。由於,他們輕視 天主所奠定的「角石」,他們必將被這石頭壓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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