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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的血 (谷十四12~16,22~26)


作者    蔣劍秋神父



無酵節的第一天,即宰殺逾越節羔羊的那一天,門徒對耶穌說:「你願意我們


往那裏去,給你預備吃逾越節晚餐 ﹖」


耶穌就打發兩位門徒,對他們說:「你們往城裏去,必有一位拿著水罐的人迎


面而來,你們就跟著他去;他無論進入那裏,你們就對那家主說:師傅問:我


同我的門徒吃逾越節晚餐的客廳在那裏 ? 他必指給你們一間舖設好了的寬大樓


廳,你們就在那裏為我們預備罷  !


門徒去了,來到城裏,所遇見的,正如耶穌給他們所說的;他們就預備了逾越


節晚餐。


他們正吃的時候,耶穌拿起餅來,祝福了,擘開,遞給他們說:「你們拿去吃


這是我的身體。」


又拿起杯來,祝謝了,遞給他們,他們都從杯中喝了。


耶穌對他們說:「這是我的血、新約的血,為大眾流出來的。


我實在告訴你們:我絕不再喝這葡萄汁了,直到我在


天主的國裏喝新酒的那天。」


他們唱完聖詠,就出來,往橄欖山去了。


 


這是我的血、新約的血,為大眾流出來的」。


按照以民的了解,血,是生命的元素;換言之,生命寓於血內,血等於生命;


血流完了,生命也完了。


因此,以民禁止【殺生】,因為,生命來自    天主。


誰流【無辜者的血】,誰就侵犯了    天主的殺生之權。


同時,【血債血還】,誰犯罪,便該死。


由於,    天主的仁慈,罪人可藉動物  ( 牛、羊 )  的血來代替他的死;所以,有


了【贖罪祭】。


【流人血的人】稱為【血人】 :  敗類。


梅瑟從西乃山領了十誡下來,立了一座祭壇,將牛犢的血一半灑在祭壇上,一


半灑在以民身上,告訴百姓說:「看,這是盟約的血,是


上主本著這一切話同你們訂立的盟約」。


百姓回答說:「凡    上主所吩咐的話,我們必聽從奉行」。


藉著牛犢的血,    天主同以民訂下了盟約;血,把以民同


天主結合在一起了。


耶穌來了之後,再不用動物的血,而是用他自己的血,在新的選民同


天主間訂下了一個新的盟約;所以,稱他的血為【新約的血]。



「這血是為大眾流出來的」;也就是說,耶穌是藉著他在十字架  ( 祭壇 ) 上的


死亡奉獻、自我犧牲,建立了這個盟約;與梅瑟用動物的血所建立的盟約完全


不同。


盟約,是    天主和人之間的一種承諾;耶穌救贖我們,我們必須按他的教訓而


生活,「凡    上主所吩咐的話,我們必聽從奉行」。缺乏這種順服、實踐的精


神,我們會單方面破壞盟約。


『新約的血』,耶穌為了愛你我、救贖你我,服從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

你我每次領聖體時  ( 聖體聖血是分不開的 ) ,都應該提醒自己:去做基督所做


的,以實際行動去愛人、去幫助人、去服務人。     ( 摘自    把福音活出來 )



 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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