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踐愛,勝於全燔祭和犧牲(谷十二 28~34)


作者    蔣劍秋神父



有一位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,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得好,便上前來,問他說


: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是第一條呢﹖」


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條是:『以色列  ! 你要聽  !    


上主、我們的    天主,是唯一的    天主;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


上主、你的    天主。』


第二條是:『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』;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


。」


那經師對耶穌說:「不錯,師傅說的實在對;他是唯一的,除他以外,再沒


有別的;應以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他,並愛近人如自己,遠超過一切全燔祭


和犧牲。」


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,便對他說:「你離    天主的國不遠了。」


從此,沒有人敢再問他。


 


 


猶太人講愛人,是愛自己同祖同宗的猶太人;並不是愛外邦人。


耶穌將愛人的範圍擴大到所有的人,不分種族、不分膚色、不分宗教;同時,


耶穌把愛主、愛人變成一條誡命,告訴我們,愛主、愛人是分不開的。


最重要的是,愛的實踐,【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】;也就是說,實踐愛,


比甚麼都重要;因為,愛,必需是一種行動,沒有行動的愛,根本不是愛。


如何去實踐愛 ?


我們拿法利塞人的言行同耶穌的言行做個比較,便可看出它的真諦。


法利塞人很喜歡把衣繸加長、把經匣加寬,十分注重外表。


耶穌穿的只是一般平民服裝,樸實無華。


法利塞人祈禱,愛在大庭廣眾前伸開雙手,自我吹噓。


耶穌祈禱,總是到無人的地方,靜靜地與    天父交談。


法利塞人齋戒,愛將臉上塗上白色,披頭散髮,盡量顯得憔悴。


耶穌齋戒,總是臉洗得乾乾淨淨,頭髮梳得整整齊齊,精神顯得更飽滿。


法利塞人施捨,總愛打鼓吹號,怕人不知道。


耶穌施捨,右手做的不讓左手知道。


法利塞人輕視貧民與罪人,不與他們為伍,更不會去關心他們。


耶穌愛窮人,更愛罪人;不但關心他們,更以實際行動去幫助他們,解決他們


的困境。


從耶穌的言行,我們已經看出,實踐愛,應該出於對人的關心和對


天主的虔誠;否則,只會流於形式主義,變成沽名釣譽之人。


法利塞人遭到耶穌的斥責,正是因為他們太注重形式、排場,忽略了內心的善


良;他們忘了『我喜歡仁愛,勝過祭獻』這句話。


不幸的是,愛主、愛人的人,今天,也未能完全免於形式主義;凡事講排場,


好像在演戲。戲演完了,至多,批評一下戲裝的美醜、台詞的好壞;自己內心


留下甚麼,給別人帶來甚麼,就無法說出了。


彌撒成了舞台劇,劇終人散,經常未能加強自己同


天主的溝通或關係。


去過羅馬聖伯多祿大殿的人,很多人多不知聖體在那兒;見過教宗的人,多數


未想到他是基督的在世代表。


碰到需要幫助的人,多會轉身而過,少有去注意他們的。


實踐愛,勝於全燔祭和犧牲;耶路撒冷的聖墓大殿,其貌不揚,卻是天人交往


的好地方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 摘自    把福音活出來 )


 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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