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教的基督徒是相信諸聖相通功的
羅六 3~9;瑪二十五 31~46
追思已亡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為亡者祈禱,是一個非常人性、非常有人情味
的事情,大概各個宗教的人都會這樣做;但是
,基督徒有必要為亡者祈禱嗎?
一個人死了,會接受 天主的審判,要麼進入
天堂、要麼下地獄,到天堂或下地獄的人,都
沒有我們為他祈禱的需要;基本上,基督教的
弟兄、姊妹認為,我們沒有需要為亡者祈禱的
;對嗎?
其實,為亡者祈禱、獻彌撒,不是要決定亡者
上天堂或者下地獄,是幫助被判上天堂的亡者
在煉獄加速完全潔淨自己、補贖自己的罪債。
因為,聖經說的,手潔、心淨的人才能攀登
上主的聖山;一個人犯了罪之後,雖然,獲得
寬恕,但是,還是有補贖的責任。
就如:我若是搶了別人一萬元,雖然,別人寬
恕了我、不定我罪,我還是有責任想盡辦法把
一萬元還給他。
假如,我把錢花光了,我要去工作賺錢來還債。
這個世人普遍的正義的補贖概念,也產生了佛
教的『輪迴投胎』。
昨天,在諸聖節裏,我們看到,在天上有千千
萬萬的聖人,應該也有很多我們認識的人。
每天,全世界有十多、二十萬的人過世,若說
他們都下地獄的話,我們絕對不相信;但是,
說他們都是完美的、無罪的(包括無小罪),
我想我們也不會相信。
正因為,上天堂,是跟完全純潔的 天主結合
,容不得一絲一毫的罪過;所以,他們有需要
先煉淨。
這個煉淨的時間或地方或狀態,我們叫煉獄。
煉淨,是靠耶穌的力量;我們人參與自己的煉
淨是需要的、合理的。
在『煉獄』裡, 天主的愛火要燒去我們靈魂
的雜質,這『燒去』也就成了我們的『成長之
痛』。
在舊約聖經的瑪加伯書裡,猶太人的民族英雄
瑪加伯說,為在戰爭中陣亡的、信仰好像有點
兒問題的猶太人捐錢獻祭祈禱,是一件美好的
事。
新約中,主耶穌也曾用比喻說過 : 為那些犯法
被關在監獄裡面的人,他們必須把最後一文錢
還清,才能夠出來。
所以,我們為亡者祈禱,幫助他們 (我們的兄
弟、姐妹) 早點兒還清負債,早登天國,是一
件美好的事。
我們是相信諸聖相通功的,幫助別人升天堂的
,終會得到那人在天堂的轉禱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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